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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校草的那些日子[重生](98)

作者:蒸蒸与上 时间:2018-06-17 13:15 标签:甜文 重生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对啊,就是因为要考察很多方面,我们院有个女生、各方面都跟她差不多,成绩甚至还稍比她强一点儿。”男生一边夹菜一边说,“我们院的领导比较热爱艺术,看她拿了这个奖,说她综合素质高,所以才把名额给了她。现在一发现是抄袭的,那领导还不气得、当场就给她撸了。”
  “哦……”纪明越也夹了一筷子菜,嚼了两口,还是觉得不放心,以“去帮厨”为名站了起来,到厨房问林风:“林风,蒋霜雪交换生名额没了的事儿,跟你有关系吗?”
  “没什么关系。”林风道,“就是院主任拿着手机来问我,微博上有哪些人艺术搞得比较好的时候,我给他推荐了你的ID。”
  “噗,我那号哪有几张算得上艺术的……”纪明越失笑,“有时候还传一些耽美向漫画呢,再把人家吓着了。”
  “别小看人家的承受能力。”林风边切菜边道,“事实证明,人家非但没被吓到,还挖掘到了你的艺术大作。”
  “什么艺术大作啊,瞎画的。”纪明越道,“其实她抄的那张,是我画出来感觉最别扭的一张,我觉得她一点也不懂得欣赏我。”
  林风手上稍稍停顿,看了他一眼,纪明越正歪歪斜斜地趴在流理台上,偏着头冲他讲话,见他看过来,还“嘿嘿”一笑,露出雪白闪亮的八颗牙齿。
  “谁能欣赏得了你,大艺术家?别趴那儿,上面凉,还有水。”林风伸手把他拽起来,“傻死了。”
  纪明越乖乖被他拉起来,又像无骨似的、懒洋洋软绵绵地趴到林风后背上,笑嘻嘻说:“你啊,我看你就不错。”他想了想,又说道,“那你说,她现在没了名额,会不会觉得是咱们故意的,再想不开回头报复我们啊?”
  “她现在管自己还管不过来,而且,”林风也不推开他,任由他像大型树袋熊一样挂在自己身上,说道,“我也不会给她机会。都让你没事儿别看那么多电视剧了。”
  “我那叫取材,取材!”纪明越抗议道,“艺术来源于生活懂不懂?你这是在鄙视我吗?我就知道你嫌我整天宅在家里抠脚,我……唔!”
  林风把手里菜刀往菜板上一放,还沾着蔬菜清香的手指扳过他的下颌,转眼间堵住了他的嘴。
  纪明越踉跄两步,后背抵到厨房墙上才勉强站稳,两个人又吻了一会儿,林风才稍稍退开一点,近乎呢喃道:“……胡说八道什么呢。”
  纪明越看着他的帅脸,心情很好地又“嘿嘿”了两声:“故意气你玩儿呗。”
  “……”林风轻轻磨了磨牙,低头咬上了他的嘴唇。
  “哎,差不多得了啊……”纪明越小声挣扎,“外边儿还那么多人呢……”
  “这样多刺激啊,嗯?”林风虽然笑着低声逗了他一句,逗完以后,还是主动分开了唇,退后转身,“知道外面那么多人,刚才还挂我身上……”
  他说到一半,又被人拽了回去,嘴唇再度被柔软湿热的两瓣堵住。
  “你说得对。”纪明越揽着他的脖颈,眼睛弯弯地,“是挺刺激的,嘿嘿……”
  *
  纪明越的担心,果然被证明是多余的,往后的生活基本上风平浪静。放了寒假,两人一起回北城过年,纪宏依旧是他那副“空中飞人”的架势,除夕前后回来呆了三天,大年初二一早,又坐上国际航班出差去了。
  “其实我觉得,叔叔看起来比前两年还年轻、还有精气神了。”林风道。
  “我爸事业心是真的强,而且现在还算多了我这个金手指,奋斗起来当然更有底气啦。”纪明越说,“趁着这几年精力还够,能把时间都花在自己喜欢的事情上,其实挺好的。”
  正月十二的时候,他们原来高中的班长通过微信群、组织了一次同学聚会,因为是分开第一年,响应号召的人还挺多,半个班的人、包括班主任杨超都去了。
  相隔一年不见,除了杨超没什么改变,几乎所有同学都有了不小的变化,有人的改变甚至称得上天翻地覆了——原本在班里平平无奇的高胖女生,被冯睿起过刻薄外号叫“高大壮”的,学了减肥瘦身、化妆打扮,摇身一变,成了长腿红唇的超级女神,让一众师生大跌眼镜。
  温尔雅当惯了模特,现在的气质也彻底出来了,就算不化妆,站在人群里也出类拔萃。他自己说还想往演艺圈发展,现在有时候会去竖店碰碰运气,看有没有机会跑个龙套什么的。
  凌犀则去学了商科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淡淡笑着、看不出是不是在开玩笑地说:“要是温尔雅能当上明星了,我就去给他当经纪人。”
  冯睿念了个大专,学的是西点烹饪,说出来以后就能直接高薪上岗了,有人开他玩笑说:“让你上学时候嘴那么毒,现在给你机会尽情发挥了,天天能把面团搓圆揉扁,还不带反抗的。”
  当然,受到最集中猛烈炮火攻击的,还是班上最“出息”的纪明越林风两个人,双双高分考进了首都985,至今还被他们那一届学生、乃至现在的校长小黑津津乐道。
  看着曾经的同学朋友都有了各自的方向,纪明越也觉得挺替大家开心的,被劝酒时也仰头干得毫不迟疑,到最后喝得醉昏昏,是被林风半拖半抱回去的。
  “想吐吗?进屋了……先脱鞋。”好容易把纪明越抱回别墅,林风转身关个门的工夫,小醉猫就又晕晕地坐到地上去了。
  “别坐地上,凉。”林风无可奈何地拉他起来,“明越,宝宝……小白痴。”
  纪明越睁开眼睛,睫毛颤了颤:“我听见你骂我了。”
  “这叫骂你?”林风好气又好笑地捏了把他的脸,单膝跪在地上,帮他脱了鞋子,直接双手穿过他的后颈和膝下,把人公主抱了起来,“就是小白痴,还不给人说?”
  “唉,是林风啊……”纪明越迷迷糊糊地看着他,勾着他的脖颈,把发烫的脸颊靠在对方肩膀上,“……那说就说了吧。”
  林风闻言,嘴角忍不住翘了一下:“是我就可以随便说?”
  “……那也不行。”纪明越嘀嘀咕咕地说,“你不能说难听的话,因为我好喜欢你,要是你说的话……我会特别容易当真。”
  “不会的。”林风垂眸看着他,觉得心像浸饱了热水一样又酸又软,稍不提防就会漾出来,不可收拾。他把纪明越一路抱到卧室,纪明越翻了个身,说要拿手机看几点了。
  自从智能机出现以后,纪明越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手机了,有事没事都要抱着看一眼。林风把手机递给他,他盯着手机、朦朦胧胧地看了一会儿,声音忽然清醒了不少:
  “林风,明天就是22号了啊?”
  林风顿了一下,说道:“对。”
  2013年2月22日,那是对他们两人都极其特殊的一个日子。
  纪明越的20岁生日,也是前世……林风的忌日。
  “林风,”纪明越忽然坐了起来,看着他道,“你明天能别出去了吗?”他吸了一口气,“……就呆在家里,哪儿也不去。”
  “我看一下。”林风没有嘲笑他的神经质,反而对照行程认真看了一下,“之前没有想到这点,已经安排了事情,明天上午的可以推,明天下午的……很重要,应该不行。”
  “有什么不行的呢?”纪明越有点急了,“什么比命更重要啊?你……”他意识到自己话说重了,顿了一下才说,“……对不起。我、我还是有点怕。”
  “别说对不起。”林风轻轻叹了口气,一手扯松领带,单膝跪上床去抱他,“怕是应该的,我也应该怕。”
  纪明越眼睛亮了一下:“那你是不去了吗?”
  林风沉默了片刻,没说话。
  “……林风,哥哥。”纪明越叫出这句的同时,明显感觉到林风的喉结震颤了一下。
  “……哥哥。”他又湿漉漉地叫了一遍,抬起同样湿漉漉的眼,手指按在锁骨的纽扣上,慢条斯理地向下解,“……暖气是不是开得太热了啊……”
  *
  两人开荤之后,纪明越其实很少故意勾、引人——因为他一般不用勾、引,林风通常都已经对他非常有兴♂趣了。
  难得蓄意勾、引的结果,就是两个人荒唐了一整夜,本来到家都够晚了,一直闹到天光见亮,才相拥着沉沉睡去。
  纪明越睡到半路不放心,还迷迷糊糊地醒过一回,看外面已经日光大盛,林风仍然紧紧搂着他睡觉,才重新放下了心,靠在林风怀里继续睡过去。
  只不过再次清醒,他是被头疼疼醒的。
  ——其实也不奇怪,前一晚喝了那么多酒,没及时解酒,还闹腾了一整晚,第二天起来不发烧就怪了。
  林风自责得要命,爬起来给他找药,发现家里的药刚好吃光了,纪明越又拉着他不让他出门,他只好给纪明越敷了毛巾,又到厨房去给他煮粥。
  时间已经是下午了,林风的手机放到流理台上一直在响,开始他还接,后面干脆就不去管它,任由它声嘶力竭地响个不停。
  纪明越都忍不住爬起来过去看,林风看到他出现在厨房门口,便把手机直接按了关机:“吵到你了?这下不会响了。”
  “……还好。”因为生病,纪明越的嗓音也有点沙哑,他视线落在黑屏的手机上,犹豫片刻,说道,“要不你还是去吧,来得及吗?”
  林风切菜的手微微一顿。
  纪明越在心里喟叹:林风果然很想去啊……
  “是我想太多了,未来早就已经改变了,我们早就走上了完全不同的路。”纪明越靠在厨房门口,笑了下说,“我有点任性了,不应该因为疑神疑鬼让你错过这么重要的事……还来得及吗?来得及就去吧。”
  电饭煲里的粥扑腾扑腾地冒出白色泡沫。
  “你自己在家没事吗?”林风看着他说,“要不我打电话叫医生来?”
  “大过年的,别折腾人家了,又不是什么大病。”纪明越抽了抽鼻子,“我喝了粥睡一觉就行,哎,你这熬的什么粥,真香啊……”
  林风把粥盛出来,看着他吃了,才把手机重新开机。
  在开机的一瞬间,一个电话就迫不及待地挤了进来,显示着对方有多急迫。
  纪明越唏哩呼噜喝下一口粥,笑眼弯弯地抬眼:“快接啊,你快点,快去快回。”
  “好。”林风深深看他一眼,起身去接了电话。
  林风走的时候,纪明越还抱着被子去玄关送他,林风揉了揉他的头发:“快上楼睡觉了。”
  纪明越晃了晃脑袋,头发在他掌心绵软而温柔地擦过:“知道啦,一路平安啊。”他抬起手,抓了一下林风的手,眼睛黝黑又明亮,“一定要平安啊。”
  *
  北城的冬天总是天黑得很早,现在这个季节,下午不到六点,天色就已经黑透了。
  今天还下了雪,林风裹着一身冰雪气息、再次打开门的时候,发现纪明越居然是靠在沙发上睡的。
  他最近冬天在家穿的睡衣,是他们俩逛商场时一块儿买的,林风是黑色,他是白色。林风那套买的时候,纪明越是撒娇打滚、就差威逼利诱了——因为睡衣的材料是毛绒绒绵嘟嘟的那一种,蓬蓬的,背后还拖着兔耳朵和兔尾巴,林风嫌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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