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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残又病,但是攻!(146)

作者:铃子Sama 时间:2023-11-10 11:57 标签:甜文 快穿 穿书 系统

  他们跟阿七打过,但怎么可能打得过呢。
  于是…关系自然就不怎么好了。
  在休眠舱休息了一晚上过后,邵清禾明显感觉自己的身形要好太多了。
  期间阿七带着他去用餐,他特意打量的整个屋子。能够看出不止是卧室,外面的陈设还都挺大的,也可能是为了迎合他的喜好,邵清禾还看到了一些格格不入的摆设。
  “……这是,你家?”
  “嗯。”阿七点点头,“这块都是我的。”
  其实在那间卧房时,邵清禾就能够明显感觉这里的东西都比他大很多,包括床起码都有四米多…还有些看不懂有什么作用的东西。
  隐隐约约他感觉阿七在这的身份好像还挺高的?邵清禾当时没有问,后面慢慢也有点摸清楚了那个星球的大致规则。
  阿七的身份和他之前想的没错,他们的确是属于一种变种,而在他们世界里,也算是比较厉害的一种血统。
  在邵清禾差不多养了几天以后,又久违的见到了阿七的其他几个兄弟。他们和阿七有一点像,但又不完全像。
  性格比阿七还要咋咋呼呼一些
  不过清禾也明显觉察出他们对他的态度还都挺好的?那种好是一种没由来的,后面阿七才和他解释清楚,除了因为他身上有一股兽人们会很喜欢的气味以外,还有就是他是这里唯一的人类,他们来看个稀奇。
  他们听说人类是一种很娇贵的生物,体质很弱,衣食住行都要格外小心才行。
  再加上邵清禾以前那个昏迷不醒的样子,看着的确是一不小心就会死掉的……病秧子。
  “……………”
  以前邵清禾总是很忙碌,根本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候,他一开始以为自己会不适应,没想到以很快的速度适应了。
  更何况他也不是每天无所事事,他还……带着四个幼崽呢。
  按照他们这个星球的传统,每一年出生的崽崽都应该会统一投放到某个区域进行训练。
  按照崽崽的年纪,他们也该开始进行成年前的训练了。但因为以前经常要给邵清禾输血的缘故,他们的体质比其他同龄幼崽薄弱一点,所以他们的时间……延后了一点。
  没去训练的四个崽崽便由邵清禾主动提出带着,像是要弥补小时候的自己没得到的爱,他对崽崽们格外溺爱。
  幼崽们本来就黏邵清禾,这下更黏他了。阿七不知道吃了多少醋,有时候还会故意变回本体把邵清禾整个圈住。
  几个小崽崽打不过阿七又推不开,气都气死了。就这样,两方的关系…貌似…更差了。
  这边饮食口味的确和邵清禾原来的习惯有点差距,但可能是阿七为了照顾他的口味,给他做的都是尽量偏好他口味的。
  关于语言,邵清禾一开始听不太懂,但他的学习能力很强啊。在他的有心学习下,再加上周围环境,他很快掌握了这个星球的语言。
  虽然不说完全精通,最起码日常对话是没有问题。
  那天午后,他抱着最小的崽崽在后花园晒太阳,崽崽举着一块零食要喂邵清禾,邵清禾也低下头借着他手咬了一小口。
  看他吃了,崽崽高兴得不行。邵清禾看着都心疼,他亲在他的脸颊,心疼地说,“爸爸早点醒过来就好了…”
  小崽崽倒是很认真的板着脸:“才不是清禾爸爸的错。”
  邵清禾并没有发现,在他和那几个小团子相处的时候,他的身上多了一种无形的慈爱,眉眼柔和,和他本身的气质融合起来,形成一种更为独特的气质。
  本来是过来叫崽子们去日常训练的阿七一眼就注意到了,他看着邵清禾把那个小的抱着,不得不提醒:“清禾,你别老是惯着他们,以后试炼都活不下去…”
  两个家长中必须得有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而邵清禾是那个白脸。他也知道,于是还是把小的那个放下。
  “好,我知道了。”
  后期小彩蛋:
  很久很久以后,邵清禾机缘巧合地回到他曾经的世界,变化大到他几乎认不出来。
  曾经的学校不知道经过多少次扩建后,变得非常气派。他隐去了身形在旁边看着,学生们刚好在考试,上面还看到了邵清禾的名字。
  有段题中节选了一段清禾日记的内容,提问他表达了什么样的思想和隐喻。邵清禾好奇地看了眼…怎么说呢?
  邵清禾自己都不知道,原来自己当时是那么想的,原来还有自己随便一句话都有表层和里层这么多层意思啊。
  真有趣,又是一个新时代。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暂时无话可说。


第4卷 :肌肤饥渴症(瞎子)


第66章
  如果一定要给余朝晖的人生分一条分水岭的话, 那么这个分水岭一定是他十五岁那年。
  十七岁前,他的世界一片光明。哪怕他只是个孤儿,但他长相俊秀, 成绩优越,对于即将到来的高考, 班主任也对他寄予厚望。
  只要余朝晖不发挥失常,一定能考上一个很好的大学, 院里和他承诺只要他能考上,他们愿意付一点费用,等他工作以后再还也行。
  只要考上一个好的大学, 就能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到时候听说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还能有补助, 再加上奖学金什么的, 以及他还能自己打打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在余朝晖的设想里, 他对于自己未来的规划很清晰。他的人生本该一片坦途,只要不出意外,也的确会按照他设想的那样进行。
  在周围人看来, 已经是一条很不错的路子, 也百分之百会是余朝晖以后的未来,可一切都在他十七岁高考的前半个月全毁了。
  记得那天是周末,临嘉市五月中旬的天特别热, 那天穿的什么颜色的衣服,那天出门到底是买什么,余朝晖已经有些忘了。
  但事情的前因后果倒是记得很清楚, 他清楚记得自己要去红星广场, 本来一路默背着单词, 突然听到了很大一声抓小偷!
  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从他身旁嗖地溜过去, 后面跟着一个腿脚不怎么利索的老太太。
  那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太大喘着气,两只手支在膝盖上,两条腿还在打颤,明显肯定是追不上前面那个年轻的小伙子。
  老太太只得看向周围的众人说着帮帮他吧,而其他人都把一个个头低下,只有在目光对视上余朝晖的时候,他明显动容了。
  当余朝晖听到那老奶奶哭天喊地地说那是她要去交的医药费时,余朝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过世的奶奶,想也没想,拔腿就跑。
  余朝晖去追之前明明还告诉那些看戏和围观的路人,让他们赶紧记得报警的。
  事后他想了很久,他当时太年轻太热血太冲动了。明明有那么多成年人,有高有矮有胖有瘦,却只有他一个未成年站了出来。
  在他十七岁以前,余朝晖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除了学习再也没有分出心关心其他事情,那算是他第一次见义勇为。
  而那一次,让他失去了光明。
  那个偷钱包的小偷东绕西绕绕进一个小巷子里,又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好几个高大的男人,可能是小偷的同伙,把何朝辉团团围住。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当然不是其他几个成年男人的对手,他被打得浑身都痛,满嘴的血腥味,他身上的血把干净的校服浸染。
  恍惚间,他还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余朝晖当时疼得晕死在了小巷里,却一直没有人发现他,等第二天早上被发现送到医院时,身上的外伤先不提,眼睛完全没救了。
  十七岁之前,余朝晖成绩优异,如果按照摸底考,他考上他们省里最好的高中完全不是问题。老师也不止一次地告诉他,学习是他唯一的出路。
  余朝晖自己也深刻的知道。
  而十七岁之后,余朝晖在高考前半个月,因一次见义勇为,被小偷以及同伙殴打至重伤。虽然那群人最后也付出了代价,坐牢了。
  但…余朝晖也因外伤导致的角膜脱落,成了一个瞎子。
  那场伤让余朝晖整整在医院里躺了接近一个月,才终于把伤养得差不多。而那个时候高考早就已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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