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说之主的夫人 下(100)
不过夏音曾经与万俟西无有过约定,她帮助万俟西无对付莫玛,事后她要整个古玛部落。
按理说,把古玛部落交给夏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夏音当初与莫玛闹翻,但是她在古玛部落的声望并没有受到多少损失,部落的子民恐怕更愿意让夏音统治他们,但是有点隐患,万俟西元和万通都不愿意看到古玛部落重新站起来。
这个问题讨论了很久都没有得出结论。
游小默和凌霄对这些不感兴趣,东洲的战事差不多落下帷幕,灵眼也已经得到,他们就没有必要再留下来了。
不过想跟他们一起走的还有方宸乐和伏子林。
水西部落的危机已经解除,万俟荣也早就成为独当一面的人,祭司之位已经可以传给他,游小默听说万俟荣和颜辉打了一次,两人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最后颜辉和黑蜘蛛剩下的人一起逃了。
不过万俟西元却不舍得放方宸乐和伏子林走,特别是方宸乐,方宸乐带给水西部落的价值远远比他想象中还要多,他一走,对水西部落是个巨大的损失。
然而万俟西元也知道不可能留得住方宸乐,没有游小默和凌霄还好,但是知道他们的关系后,他就知道不可能劝说得了他们。
不过在万俟西元的恳求下,他们还是答应再留一段时间。
游小默想到他与两位师兄的关系已经人尽皆知,所以他决定跟他们再留一段时间,到时一起回西境。
这段时间,他都不敢进空间的灵眼修炼,生怕被万俟西元发现,或者听到什么风声,而且万俟西元这段时间也一直在查宗祠被毁的真凶。
事件发生当天,两名黑衣人都曾跑到后山,所以游小默担心万俟西元会因此联想到后山的五福灵眼,继而发现里面的地道。
幸好万俟西元并没有怎么调查,因为古玛部落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后来有方宸乐指点,事情终于有了转机,古玛部落最终还是交给夏音,不过他们要夏音发誓,永远不与水西和万沙为敌,当然,前提是他们不主动攻击古玛部落。
半个月后,他们终于启程回西境,一行五人。
西境的局势发展也比游小默想象的快。
第659章 阴谋
回到西境,他们不可避免要经过白骨小镇。
原本不打算停留,但是游小默敏锐的发现白骨小镇的气氛有些不对劲,繁华的小镇竟然多了一丝破败的感觉,街上萧条几乎没有多少人。
游小默还以为自己看错了。
他记得和凌霄前往东洲时也经过白骨小镇,那时街上非常热闹,到处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哪像现在,各家的生意很萧条,几乎没多少人光顾,就像他第一次来的时候。
他们找到王老板的客栈,了解之下才知道他们离开西境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一直栖息在白骨小镇的十二阶强者基本已经确定身份。
小镇之所以这么萧条,看不到多少人,是因为他们都跑去看戏了,因为天刀派人来料理那个人。
……
天狗对成员的挑选非常严格,从他们的成员数目就可以看出来,如果他们真的准备大肆招兵买马,根本不可能在将近万年的时间里只招收了十几个成员。
如今凌霄已经接受天狗,天刀等人也奉他为主,这点是不可能会改变的,凌霄也准备把天狗当成他的势力来发展,所以如果有人想投靠凌霄,以后势必也会成为天狗的一员。
不过天刀不希望招收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进来,所以在凌霄和游小默去东洲那段时间,他一直在调查白骨小镇那名十二阶强者,结果还真被他调查出点苗头来。
那个人名程义,表面上是想投靠凌霄,但是自从他在白骨小镇组建了势力后,此人便经常打着凌霄的名义针对其他小势力,那些小势力多数被迫解散离开白骨小镇。
到后来,白骨小镇几乎没有哪个势力是他的对手。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罢休,相反还鼓动手下干了不少坏事,比如收取保护费以及入镇费。
白骨小镇如今是天狗罩着的地方,程义以天狗的成员自居,甚至大言不惭,除此之外,他还打压外来者,而且是以凌霄和天狗的名义,消失一传出去,有些人再提起天狗和凌霄的时候,反而没有以前那种崇拜和向往。
天刀已经确定,程义其实是来抹黑凌霄和他们的。
几天后,天明出任务回来,天刀便派他和天恨去解决那人。
天明如今的修为已是圣境一星,至于天恨,因为之前肉体被毁,如今能恢复肉身已经算谢天谢地,虽然实力没有提升多少,但是修为也已经是七星巅峰。
两人都是战斗狂,虽然没有天鬼那么疯狂,总是越阶挑战,但是也差不到哪里去。
天刀以为,有他们两人应该能解决那群乌合之众,但是事实就是那么出人意料。
天明和天恨败了,事后他们传回一个重要的消息,程义根本不是十二阶一星,而是二星,只是刻意用了某种方法掩盖了修为,让人误以为只是一星而已。
天刀怀疑,程义其实是别人派来的,但是背后指使他的人还没有查到,对方藏得很深,不管他怎么派人查,都只能查到那些已经查过的资料。
不过自从黄鼠兽和他的手下并入天狗的情报网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知道黄鼠兽存在的人非常少,知道他能指挥天底下的鼠兽的人更少,于是他让黄鼠兽的手下日日夜夜盯着程义。
果不其然,最后终于知道他是谁派来的。
程义口风很严,但是再严也有说漏嘴的一天,而且他总要与背后的人联系,黄鼠兽的手下顺藤摸瓜,虽然没有发现真正的幕后者,但是却知道他的来历。
而程义就是黑蜘蛛派来的。
在东洲的战事还没结束之前,黑蜘蛛在西境扩张地盘的动作也越来越猖狂。
天刀没想到,黑蜘蛛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身上,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他们都不会坐以待毙,而且知道程义的目的就好办了。
于是第二天,天刀便联系上天鬼。
如今天狗十二名成员中已经有三人是圣境强者,只是两人是一星,只有天鬼是三星。
不过天鬼行踪不定,联系上他并等他回来都需要时间,所以等他回来已经过了一段时间。
知道对手是一名二星强者,天鬼有些不情愿。
他向来喜欢越阶挑战,对于实力比自己低的对手没什么兴趣,不过作为天狗的一员,这种任务他推卸不了。
翌日他就出发前往白骨小镇。
王老板告诉游小默的好戏就是天鬼与程义的战斗,两人都是十二阶强者,因为在这里打会对白骨小镇造成巨大的破坏力,所以他们跑到鬼冢山脉里,不少强者就纷纷跟了过去。
他们来得不算晚,天鬼和程义才刚离开小镇一个时辰,王老板给他们指了个方向,五人立刻赶过去,不去支援,看一看也好。
以天鬼三星的实力倒是不用担心他会对付不了一个二星的,何况天鬼这个战斗狂就是面对四星他都有可能战胜,游小默没忘记,他后来才知道天鬼原来以二星的实力宰了通天殿一名三星强者。
没过多久,他们便赶到目的地。
巨大的轰隆声响,天空不时出现一片乌云雷鸣,地动山摇,一看这现象就知道他们打得很激烈。
四周还有很多陌生的气息,一个个探着头张望着。
“咦?不对啊,不是说天鬼的对手只有一个人吗?”游小默突然发出疑惑的声音,他发现战况竟然是二对一,明显还是两个人对天鬼一个。
“看来情况有变。”方宸乐温声说道,路上他已经听小师弟说过这边的情况,程义的事情他也听说了。
不远处的战斗中心,三道人影绞得非常紧。
除了程义,另一人也是黑蜘蛛的成员,而且也是一名十二阶强者,但是他不是一二星,而是一名四星强者。
这点大大出乎众人的意料。
此人是程义在白骨小镇组建起势力后中途加入的,实力虽然不错,但是表现并没有特别出彩,后来也只是程义手底下一个不起眼的手下而已,在讨伐其他小势力中表现平平,因此大家从来没有怀疑过他从一开始就和程义是一伙的。
为了计划能够顺利进行,他们几乎没有交谈过,非常好的扮演上下属的关系,因而黄鼠兽才没有发现他们的关系。
如今这一出奇袭就是他们计划中的一环,其实从一开始,黑蜘蛛的目标就不是凌霄,也不是天狗,而是天鬼。
天鬼是天狗第三员大将,解决掉他对天狗将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这也是麟少逸送给凌霄的一份大礼。
只是天鬼这个人太难引出来了,除非天刀把他召回来,否则要逮到他很难,所以才设计了这一环节,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天鬼因为对手不够给力,所以拖拖拉拉,直到游小默和凌霄回来这一天才过来执行任务。
“凌霄,我们要不要去帮天鬼?”游小默紧张的对凌霄说道。
“再等一会吧。”凌霄看了一会就收回视线,表情似乎有些不以为意的感觉。
游小默问道:“为什么?”
凌霄说:“你没看到,天鬼他其实很享受吗?”
正如他说的,天鬼确实很享受二对一的不公平战斗,他并没有因对手比自己强大就产生惧意,相反他的表情几乎兴奋得快不能自律了,眼睛几乎充血般,下手十分犀利,程义实力最差,好几次差点招架不住天鬼的攻击。
到后面,他甚至不得不暂时退出战斗圈喘口气。
游小默听到围观的人群响起一阵唏嘘声,怕死是人的天性,但是看到这种类似惧怕的表现,人们还是会忍不住鄙视对方。
“胜负即将分晓。”凌霄淡淡的说道。
四人立刻朝天鬼的方向看过去,天鬼属于越斗越勇的那种人,少了程义,他的攻击越来越犀利,身法越来越诡异,他的对手几乎涨得满脸通红,体内的灵力流失得非常快。
片刻后,一道黑影由远及近朝他们的方向飞过来,轰隆一声便砸在距离他们只有五十米远的地方,一座小山峰被轰碎了,那人满身鲜血。
看到这一幕的程义一脸惊骇,不顾同伴的安危转身就逃了。
天鬼眼中闪过一丝冷冽的厉色,毫不犹豫的追上去。
第660章 内情
三名神境强者的战斗波及的范围很广,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焦黑的土地,一些看戏的人甚至倒霉的被波及到。
不过当众人看到天鬼竟然丢下刚成为他手下败将的人去追另一个,不禁愕然,从价值来看,程义一个二星强者怎么也比不上一个四星的吧?
柯于明,也就是那名四星强者。
身上的鲜血看起来像是受了重伤,实际上他只是受了轻伤而已,他的本体是犀牛类妖兽,体质强悍无比,怎么可能仅一击就让他受重伤!
看到天鬼追着程义离去,柯于明眼中闪过一丝得意,虽然被一个三星打败很丢脸,但是早在过来之前他就已经了解过天鬼的资料,以二星的实力打败通天殿一名三星强者。
然而他并不知道天鬼在战斗中晋级,所以发现他的修为是三星后,心境便受到了冲击,他立刻想起被天鬼杀死的三星强者,担心自己会死,气势一下子就弱了。
虽然这种心思不该有,但是柯于明还是很庆幸。
柯于明从地上站起来,定定的看着两人离开的方向几秒,他从储物袋里拿出一枚空间符,捏碎空间符之前,他又看向那个方向,无声地道:“再见了,程义!”
语罢他便捏碎空间符。
两秒后,本该出现的空间裂缝和弥漫出来将他包裹住的空间之力却没有出现,眼前的景象仍然是在鬼冢山脉,柯于明脚下还是那片焦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