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夫夫逆袭日常(种田)(70)
在秦家,秦子军是要继承秦家的家业的,包括乡下的房子和十几亩的田地。当然,现在秦老汉还在当家,秦子军还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但是,等秦老汉百年之后,这样的事情是不可避免的。如果,那个时候,秦浩还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或者拿得出手的东西,那么他的未来是比较麻烦的。
早上,柳随风在秦明的怀里睡得香甜。秦明陪着他难得的睡了个懒觉。冬天的被窝里实在是太冷了。柳随风一个人如果睡觉的话,就会很容易冷。所以,秦明也就难得的睡起了懒觉。主要是为了陪柳随风,想要让柳随风更加的睡得舒服一点。
秦明搂着柳随风的腰肢,眯着眼睛,在似睡非睡的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一阵很大的响动在屋子的门口响了起来。柳随风一下子就被闹醒了。他用手揉了揉眼睛,看着秦明,模模糊糊地问道:“阿明,怎么了,外面出了什么事情吗?”
秦明摸了摸柳随风的头发,笑着道:“还早了,你就接着睡吧。我去外面看看。”说完,秦明拿起了放在了床边的淡褐色的外套,随手披在了身上,就穿着毛茸茸的鞋子出去了。这双毛茸茸的鞋子是柳随风亲手做的。做的时候,用了很暖和的兔毛,穿上去特别的暖和。
秦明打开了门。一个人就顺着打开的门,“咕噜噜”地滚了进来。这个时候,天已经有些亮了。阴冷的空气里,天空中闪耀淡淡的白色光芒。在这样有些阴暗的光芒里,秦明看出这是一个男孩子的身体。
他伸出手去摸了摸男孩子的额头。额头很是滚烫,但也说明了这是一个活人。
“怎么了,阿明,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时候,柳随风裹着一条毛毯走了过来。
“你怎么出来了?外面这么愣,哪有被窝里暖和呢?你也真是的。”秦明有些埋怨地道。
“我这不是不放心你吗?怕出什么事情?这是什么人?还活着吗?”柳随风有些不放心道。
“没什么,还活着。不过,这人已经发烧了,如果再不救治的话,那么恐怕不死也会烧成一个傻子。”秦明淡淡道。前世,他看惯了各种生离死别,人也很冷漠。不是自己的身边人和有关系的人,他对于别人的死活看得其实很淡。
“阿明,那我们救救他吧。好不好?看在肚子里的孩子的份上。就当我们给孩子做好事情了。”柳随风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道。他知道秦明的性子,对于没有关系的人,就算死在了他的面前,秦明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秦明沉默了一会儿,后来终于在柳随风的焦急、恳求的目光中,点了点头。
秦明低下身,把人背在了自己的身上,嘱咐柳随风道:“天还很早了,我带他去看大夫,看看能不能把他的烧退了。你就安心在家里睡觉,如果不是我来敲门,你不要开门。不然的话,你一个人在家我会不放心的。”
柳随风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然后他就转身,往房间走了过去。
中午的时候,柳随风已经起床了。他还烧了一锅浓浓的骨头汤。这是秦明很喜欢吃的菜。还煮了不少的米饭。秦明的饭量是平常的成年人的两倍。每次看到秦明吃着他做的饭,柳随风都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涌现在了他的心头。
门被敲响了。“阿随,开门,是我回来了!”门外传来了秦明的喊叫声。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柳随风的心才安定了下来。
“来了!”柳随风应了一声。然后慢慢地走了出来。他的肚子已经有些大了,不能跑了,要慢慢走。不然的摔跤的话,对自己和肚子的孩子都不太好。
门打开了,秦明的背上还是背着那个男孩子。
“怎么样?”柳随风问道。
“没事,幸好送得及时,烧是退了。不然的话,恐怕就麻烦了。”秦明随口答道。
幸好家里的房间还有两间了。其中的一间,因为秦浩和林岚有的时候过来,林岚会在这里休息。所以,这间房间里有着干净的被子和铺盖,而且前几天的时候,还已经晒过太阳了。被子和铺盖散发着好闻的阳光的味道。
看了看身上的男孩子,然后看了看干净的被子和铺盖。秦明把少年身上的湿衣服都脱了下来。然后接过柳随风递过来的大毛巾,把少年身上的水渍给擦了干净。至于,少年的身子其实很脏。但这个时候,也顾不得这么多了。少年的烧刚刚退,这个时候,烧水洗澡,恐怕会对他的身体不好。所以,少年还是顺利的躺在了散发着阳光的气息和干净的被子和铺盖里。
把少年放在了床上,然后用被子盖好了之后。秦明就和柳随风拿着饭碗,乘了饭,把浓香的骨头汤盛在了一个大大的汤碗里。
食物的味道和浓香的骨头汤的味道在空气中散发了出来。
本来已经昏睡在了被子里的男孩子,闻到了空气里传出来的食物的味道。少年的眼睛突然间睁了开来。他闭着眼睛的时候,看起来只不过是一个脏脏的少年,一个流浪汉。但是,他的眼睛睁开来的时候,却给人一种流光溢彩的光芒。少年,忽然间想到了什么,他收敛了眼睛里的神采,一时间,他给人的感觉没有了那种高贵的气质,只不过成为了一个普通的男孩子。
这个时候,屋外传来了脚步声。男孩子想要躲起来,但是,当他看到自己躺着的干净的和暖和的被子的时候,他突然间有了某种迟疑。
就在男孩子迟疑的时候,屋外的人已经走了进来。
“你醒了?”一个有些温和的声音问道。男孩子抬眼看了过去,这是一个肚子微微鼓起的清秀的哥儿。哥儿的岁数看来已经不年轻了,至少有二十岁的样子,但是笑起来的时候,却给人一种很暖和的感觉。
而在清秀哥儿的身边,则站在一个身姿挺拔,容貌俊朗的男人。男人的眼睛里的光芒有些淡漠。但是,当男人看向清秀哥儿的时候,却有一种温柔和淡淡的笑意。
这两个人的感觉给人的气息很是明显,这是一对年轻的夫夫。
“你怎么了?你早上的时候,摔倒在了我们家的门口,还发着烧,是我的夫君送你去看大夫的。你现在的感觉如何了?”清秀哥儿笑着道。
“我,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将来要去向哪里?”男孩子忽然间说出了一句让人惊讶的话来。
听到这句话,秦明的眼睛眯了一下,用有些审视的目光看着男孩子。男孩子觉得自己这双眼睛下来,都想要老实坦白了。但是,对于未来的担忧和某种直觉,他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
第119章
这个男孩子就这样留了下来,他给自己取了个名字叫小凡。他平时的时候做事情很是勤勉。照顾柳随风,给柳随风递茶送水。不过,很多的时候,他都在看秦明买来的各种的话本。
没错,柳随风很是喜欢听书,各种各样的书。于是,秦明一发了工资就会买上几本话本,然后有空的时候,就念给柳随风听。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或者是在某个一起窝在床上的时候。
小凡似乎也认识字的。柳随风总觉得他根本就不像一个普通的孩子,他的举止优雅随意,给人一种上位者的感觉。
柳随风想问问秦明:小凡是不是什么有钱人家或者有权人家的孩子,他看起来就不是一般的人。但是,他最终还是没有问。因为,他发现秦明总是用一种审视和观察的眼神看着小凡的一切。
有一天,小凡想为柳随风念话本,但是,柳随风拒绝了。因为,他喜欢秦明念给他听。如果不是怕小凡待得不舒服,端茶送水的事情,他也希望秦明给他做。他们虽然成亲不到一年,但夫夫两个人的感情确实非常的深厚了。
小凡有的时候还会在院子里比划秦明教给顾玉的武术动作。不得不说,小凡的接受能力比起顾玉来说似乎也差不了多少。
这样子,小凡在秦明家待了一个月之后,有一天突然间莫名其妙的消失了。留下了一把镶嵌了很多宝石的匕首和一封信。
信上之后短短的几个字:我很好,勿念!
刚开始的时候,柳随风还有些挂念小凡,他觉得他是一个很不错的孩子。这都让秦明有些吃醋,问他:你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柳随风听了咯咯笑道:“他还只是个孩子!”
秦明却咬着牙道:“就是是个孩子,也是个大孩子了。过几年,也是个成年的男人了!”
此话不提。柳随风过了一段时间就没空想这些问题了。
几个月之后,柳随风的肚子很大了,怀孕生产了,在艰难的努力了一段时间后,生下了一个哥儿。一个唇红齿白,很像秦明的哥儿!
一开始的时候,柳随风害怕秦明不喜欢这个孩子,毕竟男人嘛,都希望有一个能够传宗接代的儿子。但是,秦明却不在意这些,每天乐乐呵呵地抱着这个小孩。
秦明还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秦末!
柳随风很奇怪地问道:“为什么要给哥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呢?”
秦明却淡笑着看着他道:“你是我的夫郎,只要你陪我过了几十年,那么,我就告诉你我给末儿取这个名字的原因。”
柳随风听了,笑了,点了点头,同意了。
秦末是个很吵闹的孩子。白天喜欢哭,晚上喜欢哭。这可把柳随风和秦明闹腾得不行啊。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但是,在柳随风生孩子的几个月之后,丁河死了。
落云镇的县太爷死了,死因还非常地香艳。他实在了他新买的一个小妾的肚皮上。这个小妾在他死了之后的那天晚上就消失不见了。
顾琴和顾玉披麻戴孝地给丁河办丧事。顾琴作为正室,在办好了丁河的丧事之后,把丁河所有的财产都分给了丁河的妾室和她们生的孩子。
那些妾室没有意见,也不敢有意见。但是,顾琴没有保留丁河的任何一点财产和一点东西。对她来说,丁河的任何东西都不需要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