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破狼(204)
玄铁营的将士们,每个人的割风刃上都刻了自己的名字,顾昀本以为唯独自己这个主帅没有,却不料原来他的名字在这里。
他结结实实地愣住了,这是个货真价实的物证,证明他那些细碎、模糊的记忆,居然都是真的。他看着这东西,脑子里忽然浮现了一个场景……
(六)
小顾昀踮着脚,挂在一个男人的胳膊上,那男人力气真大,一条胳膊吊着他,握着刻刀的手却连抖都不抖一下,一气呵成地刻下“顾昀”两个字,然后拿给他看:“刻了名字,这就是你的了。”
小男孩还不认识字,煞有介事地掰着手指头,对着上面的刻字认真地数道:“小——十——六……哎?”
好像差一个字。
顾慎笑出了声:“刻的是‘顾昀’,儿子,割风刃上刻个‘小十六’,你还怎么上战场,把敌人活活笑死吗?”
顾昀没理解他笑什么,懵懂地想了想,大度地说:“顾昀也行吧,那我还要再刻一个‘小十六’。”
那天,顾大帅的笑声隔着院都能听见。
(七)
“这是老侯爷当年托灵枢院做的,”王伯眯着眼看着顾昀手中的空心铁棒,“除了没有内芯,外壳是按着真正的割风刃缩小的。”
顾昀细细地抚过那陈年旧物,没吭声。
他对父亲所有印象,就是坚硬、不留情面。从小塞进他手中的刀剑是开了刃杀过人的,陪他练剑的铁傀儡也是真能打断他的骨头……甚至杀了他的。
王伯低声道:“世道逼到这里了,老侯爷也是没办法,您不要怪他。”
这话要是说给二十年前的顾昀听,就算掰开揉碎给他讲道理,他也是听不进、听不懂的,而今,他也到了当年他父亲的年纪,却能从一句不着边际的叹息中听出所有来龙去脉。
顾慎想安天下后急流勇退,元和帝却在沉迷蛮妃美色的同时对玄铁虎符的主人充满猜疑。
“情”一字,动人至深,能让猛兽柔肠百结,凶神俯首闻花,让无畏者千万人吾往矣,让懦弱者越发偏激疯狂。
元和帝太心急,他甚至不愿意等到顾慎梦寐以求的“四海清平”。从越祖制封蛮族神女为贵妃开始,事情就不对了,随即,皇上几次三番想要削兵权,朝中群小闻风而动……
直到玄铁营事变。
顾慎不得不重新对娇气的儿子硬下心肠,因为他已经遇见到了未来的乱局,或者已经看见了自己的下场。他要生生地给顾昀逼出一条活路,给玄铁营逼出一条活路,给顾家逼出一条活路,也给大梁万里河山逼出一条活路。
倘若自己与老侯爷易地而处……顾昀摇摇头,想不出自己能不能狠下这个心。他小心翼翼地将那把割风刃收回盒子,偶然间想起和长庚的一次闲聊。
(八)
“我?我小时候不怕我爹,要怕也是怕自己赢不了他。”顾昀难以理解地皱皱眉,对长庚道,“胡格尔那么个小女人,就算狠毒了些,可你十二三岁的时候就已经比她高了,有什么好怕的?”
长庚想了想,说道:“大概我和你不同吧?”
“唔,你小时候心思太重,脾气也软和。”顾昀忽然想起来,问道,“你怕过我吗?”
“什么?”长庚先是吃了一惊,随后笑起来,“我怎么会怕你?”
整天想着怎么照顾你都来不及。
顾昀不满道:“比起胡格尔,我才算是严父吧?难不成本帅在你眼里,还没有个巴掌大的蛮族丫头厉害?”
长庚笑道:“你就算能飞天遁地,也不会伤我一根头发,能厉害到哪去?再小的孩子也不会怕疼自己的人的。”
再小的孩子也不会怕疼自己的人……
顾昀想着长庚那句话,心里忽然“咯噔”一下。
他曾经以为天性遇强则强,所以从未畏惧过父亲,却原来是记忆最深处已经模糊的地方,戳着一根没有芯的割风刃,顶天立地地护持着他。
“啧。”顾昀颇为郁闷地从梯子上跳下来,“知道了,今年清明寒食我亲自给他烧纸。”
第137章 新番外三 归人不倦
江南的冬天并不凛冽,一些禁得住冷的草木甚至还是绿的,只是不知为什么,人们穿行其中,觉得这里比大雪飞霜的京城也暖和不到哪去。
官道上有一队蒸汽马车,两侧十几个骑士护送,后面几辆车里拉着东西,领头的坐人,帘子上挂着一串五颜六色的小铃铛。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叮叮当当”地掀开车帘,往外望了一眼,脆生生地对为首的骑马男子道:“爹爹,咱们来迟了吗?”
一个马背上的骑士闻声,将挡风的面罩稍稍推起来,那是个中年男子,面容清癯,眼角略有些纹路,大约是久在军中的缘故,乍一看有些不苟言笑,可一转向那女孩,他的脸色便不可思议地柔和了下来:“不迟,乖乖坐好别探头,小心呛着风——叫你娘慢些,爹这把老骨头快追不上她了。”
车上有个做妇人打扮的女子,看不出年纪,闻声笑了笑,抬手在赶车的铁傀儡身后拍了两下,车速便明显地慢了下来,她取下一把琴放在膝头,不慌不忙地就着颠簸弹了起来。
悠然的梅花三弄顺着车辙洒了一路。
这正是新历二年,除夕。
这一阵子沈易正好在江南驻军巡查,反正过年回不了家,他便所幸叫人将妻女接来,全家一起到江南“故园”拜年蹭饭。
“故园”又名“顾园”,是顾昀拿当年安定侯府认购的烽火票跟太始上皇换的江南别庄,这买卖细想起来真不划算,因为换了半天庄子,到头来还得分上皇一半,而且在家里说话算数的还是人家。
不过反正顾帅对自己的私产一直是大手大脚没个成算,不识数也不是一两天,想必吃亏吃惯了。
沈易一行人在傍晚时分赶到了故园。
故园背山临水,远远一望,就能看见庄子里成排的蒸汽灯,约莫是要过年的缘故,群灯换成了一水的红罩,光芒暖烘烘地渲染成一片,煞是好看。庄子正门口没有路,乃是一片水榭,来了客,须得从水上一条九曲迂回的浮廊上穿过,车马得绕路安排在别处。浮廊上有迎客亭,早早就挂了挡风的帘子,里面生了蒸汽暖炉,烟气袅袅地流泻而出,又在水面铺开,腾云驾雾也似的。
沈易的亲兵见状,上前递名帖,尚未自报完家门,那亭中便有人闻声掀帘子迎出来,笑道:“我一盏茶没喝完,你们就到了。”
沈易定睛一看,吓了一跳,忙翻身下马。只见亭中出来的人发如墨缎,负手而立,可不正是太上皇本人。沈易脸再大也不敢让太上皇等他,忙诚惶诚恐地预备上前见礼,谁知腰还没弯下去,长庚便不耐烦地冲他一摆手,先将他的小女儿沈嫣叫了过去。
沈嫣可不看她爹的脸色,高高兴兴地跑上前叫道:“李叔!”
长庚似笑非笑地看了沈易一眼:“书呆子——嫣儿快来,冷不冷?你大哥呢?”
沈嫣道:“大哥给小葛叔叔捉去拉!”
奉函公告老后,灵枢院便交到了葛晨手中,沈易的长子完美地继承了他爹“离经叛道爱火机”的不着调,现年十六,文不成武不就,从小跟铁傀儡一起滚到大,一路滚进了灵枢院,成了葛晨的弟子。
长庚牵起小女孩的手,逗她道:“捉去做什么?”
沈嫣双手在胸前一比划:“做大雕。”
长庚笑了起来,接着从怀中摸出一个木头雕的西洋镜,那是只孔雀的形状,雕得分毫毕现、惟妙惟肖,翅膀上有个可以拉开的小门,推开后里面就有能切换的画片,那些画片又像工笔绘制,又有点洋人画的意思,看不出是个什么杂交流派,反正精巧得很。
长庚道:“你大哥做大雕,李叔也给你一只小的,雀乃百鸟之灵,将来嫣儿长大了可得比大哥争气。”
沈嫣小时候,父母常不在京城,都不方便带她的时候,就会把她送到安定侯府,五岁前她几乎就是在长庚眼皮底下混大的,完全不跟“太上皇”见外,给什么要什么,笑得见牙不见眼。
沈易以为是西洋贡品,忙道:“小孩子不分好坏,陛下别给她拿太贵重的……”
“哪里,这是我们家那位闲的没事自己做的,”长庚一摆手,“他本来说要出去迎着你们的,这两天有点着凉,是我没让,季平兄可别挑他的理。”
沈易心说,那位爷自己在家躺着,支使太上皇出门迎客,谁敢挑他老人家的理?
陈轻絮的目光却扫过女儿手里的玩意,又若有所思地落到了太上皇头上的木簪上,只觉得那木簪的下刀方式跟雀翎部分一模一样,明显是出于同一人之手,再看长庚这一身打扮,乍看没什么玄机,细细观察,却无处不讲究,很有当年世家公子的味道——不显山不露水的穷奢极欲。
陈轻絮笑道:“陛下革新换旧,可谓翻云覆雨,如今举国上下各种奇装异服不计其数,一年好几套风尚,叫人应接不暇,过去那种劳力费心、精雕细琢的士族打扮不多见了,没想到处处讲新,反倒是陛下这里,留了最地道的旧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