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相信我真的是白莲花+番外(114)
方晴天满头汗珠泪珠混在一起,挣起来猛地尖叫了一声:“他才不是我哥!我哥在省城上高中呢,我才没有这种光会种地摆摊的文盲哥哥!”
方晴石心口尖锐地疼了起来,恨不能立刻把这孩子拽回去揍一顿。方晴天却十分敏捷地躲到客人身后,尖叫道:“叔叔你别让他把我逮走,不然回去我又要挨揍了,他得着机会就得打我——”
这事越闹越大,店里几个年轻人已经端起手机录像拍照。方晴石隐约知道他们是要拍自己,又不知该怎么阻止,连忙去抓他妹妹的胳膊,哀求般地喊道:“晴春儿,你劝劝晴天回来,大哥不打你们了,咱们回家去。你看大哥还给你们带了鸭子来,本来是想让你们尝尝的……大哥就是找你们找得太急了……”
方晴春忽然退了一步,让他的手抓了个空,害怕地说:“哥,你别打我,别打晴天。”
方晴石心口堵得透不过气来,死死盯着一双弟妹,脸色青里透白,五官扭曲得有些恐怖。旁边的男人立刻挡在他面前,厉声说:“你还敢打人?”
方晴天在后面又哭又喊:“我要找我哥,姐,你带我找我海哥,我要跟我海哥住省城的学校,我不要回村子里!”
很快有人把手机借给了方晴春,她怯怯地打了电话,说了他们进省城买书,买完了在店里吃冰,大哥突然过来打了他们的事。电话里传出来一道冷硬的声音:“我知道了,把电话给大哥!”
妹妹乖乖地转了电话,低声说:“大哥,二哥要跟你说。”
方晴石也有些紧张。
二弟方晴海是这个家唯一的高中生,成绩好,凭自己的本事考进了省城的高中,又马上要考大学了,在家里很有些权威。方晴石从小让着他让惯了,心里不知怎地有些怕他,接了电话便说:“二弟,这事不怪我生气……”
方晴海根本不听他说话,冷沉地说:“大哥你带他们到省城干什么,我不是说了最多就去一趟县城?他们要学习,有我过去留下的卷子,用得着买新的吗?你没事也没老往外跑,爹娘都在外地,家里地下的活都指着你,你不带他们出来不是什么事都没有了!”
方晴石喏喏地说:“他们非要……”
“非要你也不该听!行了,我知道你管不住他们,你这就带他们回家去,晚上我回家一趟!”
他被数落得头也不敢抬,讷讷地把手机还给人家,对两个弟妹说:“你们二哥让我先带你们回家,他说等他回去再说。”
方晴天眼睛猛地瞪大了,哭也不敢哭,磨磨蹭蹭地下了椅子。方晴石拿起那盒攥得变形的鸭子,可惜地看了眼刨冰,低着头带两个弟妹出了门。
还有几个看热闹的人在后面跟着,指指点点地议论着这家人。方晴天抽抽噎噎地在后面喊着:“你跟那个摆小摊儿的老实待着不行吗?我们又不是不回去,非得出来闹得这么丢人!你这辈子也就摆个摊儿、种个地了,你不嫌寒碜,我们还要脸呢!”
方晴石没理他,默默地往前走,心里又酸又胀,自卑得抬不起头来,头也越走越低。
直到天色擦黑,三人才回到连念初摆摊的那条街上。满街通明的灯火里映照出一个十分特别的立式透明烤炉,炉子里挂着一层层焦黄的排骨,水蒸汽罩在玻璃外,架子上一滴滴往下滴着油,触到底下的炉膛就发出“哧”地一声轻响。
他好像隔着这么远就闻到了排骨香味,感觉到了那种热乎乎暖人心脾的感觉。
炉子后面的连念初依然不染纤尘,穿着雪白的衬衣剁骨、结帐,快得手臂间将要拖出虚影来。顾客在炉子前排起长龙,将他围得密不透风,可他的眼睛却越过满街人流,准确地找到方晴石,看了他一眼。
方晴石眼眶微酸,忽然不敢再往前走,不想让他看到自己这副狼狈的模样。那么通明的灯火和带着蜜汁色泽的烤排骨把他重新唤回这个世界,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他只觉着胃里咕噜噜地叫着,全身都是虚乏的,好像是饿太久了,又跑了太多地方找两个孩子,把他的力气和心都掏空了。
他忍不住打开攥得湿乎乎的盒子,拿起一块凉鸭肉吃。才吃了一口,鼻子里忽然闻到一股热腾腾的浓郁肉香,目光一转,就看见一碗肉皮红润、浇着剔透的冰糖芡汁的大方肉块被人端到他面前。
端着肉的人,正是他现在最不敢见的人。
可是摊子后那么多人排队,他不把肉接过去,连念初就没法干活了。他低着头接过碗,不好意思地说:“我回来晚了,没帮上你的忙,还让你过来接我……”
连念初敏锐地看出他心情不好,好像跟弟妹吵架了,心里孤独痛苦,正是他们这种邪·教趁虚而入的时候。于是对他越发温柔,化出一朵雪白的莲花递到他面前说:“不用跟我客气,你是我的信徒,依赖神才是正常的。”
声音直接传入方晴石的识海,让这个没什么见识的乡村少年越发容易相信:“有什么委屈,就把这朵白莲花当作我,倾吐你心里的不快吧。这朵花虽然不能变成真金白银,但你越是深信我这个白莲花神,我能用在你身上的神力就越多。那样就不用摆摊,可以更方便地改造你的生活了。”
……原来这位不是白大仙而是白莲花神?他之前都是信错仙儿了,所以白莲花神没有法力,只能烤排骨、炖火腿卖钱?
方晴石接过莲花,趁着路边灯光仔仔细细地看了一会儿,再抬眼就发现连念初又回到人群手卖烤肋排了。他一手端花,一手端着炖火腿的碗,怎么摆也不方便,索性蹲坐在边道牙子上,把鸭子盒放在腿上,莲花搁在盒子上,端着火腿咬了一口。
腿肉软糯粘腻,肉香极浓,是他从没尝过的鲜美滋味。那些糖汁不只浇在肉皮上,早都炖进了肉里,咬一口就化在心中,这一下午的又酸又涩的心情好像都被这甜味驱赶出去了。
他咽下一口热腾腾的火腿,冰凉的心和胃都暖和了不少,眼泪不知怎么就落下来,掉进了甜丝丝的糖卤里。
没遇到连念初之前,他还从来没这样清晰地感觉到过自己的心情,被骂也就骂了,其实早已麻木了。可现在这位白莲花神却肯惦记着他,放下那么多人,专门为他端来了一碗热肉,他就好像冻得麻木的手忽然遇热,又痒又痛,那些敏感而细碎的情绪又重新活动了起来,再然后,整个心都开始活动。
他想起自己初中辍学后本想出去打工,只是父母一直不同意,说家里弟妹太小,没人盯着容易出事,在外头打工挣的几百块钱不抵留个人在家里有用,他就只好留了。可是今天下午,他也凭自己的本事挣了几百块钱,白大……白莲花神赚的更多,他要是跟着这样的本事神仙也能赚大钱。
这样的话,他是不是也能离开村子,多赚些钱寄回家里,也成为这个家的顶梁柱,不再被当成废物了?
第97章
连念初的摊子摆到七点多就收了。
烤肋排生意好得出奇。卖生肉时55一斤大家都嫌贵,烤熟之后他直接把价钱翻了一番,按份来卖,每份二两排骨配上几勺蜂蜜酱汁和垫底的生菜,卖24一份都有人排着大长队买。
那一麻袋拢共是82斤肋排,生肉加在一起卖了20斤出头,烤熟的出炉之后才卖了一个多小时就几乎卖到脱销。到最后他看着炉子里还剩两三块大肋排,只够有缘人和他弟妹们沾沾牙了,就使了个障眼法让顾客以为卖完了,强行收摊。
那些买不着排骨的人有的殷切地叫他明天再来摆摊,有的索性买了桂花鸭——都是两斤上下的小嫩鸭子,买半只也才30来块钱,比不上热腾腾现烤的排骨诱人,但也是当地少有卖的别致风味。到晚间收摊时,树间挂着的鸭子也快清空了。
火腿卖得也是出奇的好。有那碗蜜汁肘子在旁边炖着,浓郁甜蜜的肉香几乎飘了半条街,不少人顺着香味就找过来了。这些人闻着排骨味儿不对,便问他锅里蒸着什么,多少钱一份。
连念初还低头调着烤炉,旁边卖菜的大妈就替他说:“这是山里野猪熏的火腿,农民自己做的。这位是县高中的老师,他一个学生考上了京师大学,村儿里乡亲们特地来卖了这些山货给他凑学费的!”
这个噱头还是挺感人的,再加上火腿的肉质也着实高,还隐隐带着熏香,只要尝一口就舍不得撂下。连念初切了一方肉片,放在盒子里任人品尝,还现场写了几个食谱立在桌边。众人尝了火腿,看了烧法,觉着自己应该也能做出来,便有不少狠狠心买了整只回去做。
到收摊时,他手里的钱已经厚到一把攥不过来了,数了数约略一万二三,肋排和鸭子基本卖光,火腿竟也卖了十根出去。他把菜板菜刀之类倒到桌布上打了个包袱,剩下的肋排装盒,鸭子、火腿倒回麻袋,连炉子、水桶一起捆到车上,装作个要推走的样子混入人群。
他在路边找到有缘人,指了指在旁边小摊上吃着炸串的两个孩子说:“你带他们找个饭馆吃饭,我把这些东西处理掉,回头我去接你们。”
方晴石心里还有些生气弟妹不听话,又心疼连念初挣钱不易,不想糟践了,便说:“他们吃了一下午了,我也吃了你的火腿,一点都不饿。要不咱就这么走吧?”
连念初看着他满身汗渍,头发塌着,手捧油乎乎的青瓷莲花碗和鸭子盒,狼狈得让人看不过眼的模样,便掏出一沓钱塞过去:“那你……你带你弟妹去商场买件衣服,把小孩儿哄住。我这些东西都要收进空间里,你弟妹是凡人,跟着咱们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