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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历史]衣被天下(15)

作者:洛娜215 时间:2021-07-31 10:03 标签:爽文 种田文 无CP 宫廷侯爵 朝堂之上

  木白缓缓伸出了禄山之爪。
  翌日,木文揉着眼睛爬起床的时候有些惊异地发现自家大哥居然没有出门,而是坐在窗边就着天色正在忙活些什么。
  “阿兄?”木文叫了一声,在爬起来之前,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手往被褥上一摸,立刻就高兴了起来,立刻暗中自夸,床铺是干哒,小文今天真棒,没有尿床!
  这一发现让他起床的动力更足了,在木白放下工具走到床边时,小孩已经爬过第二道用枕头组成的防御堡垒了。
  木白将弟弟抱了起来,帮着他用小帕子将脸蛋擦干净,又用柳条做成的小刷子细细剃了牙,这才给小孩展示了他忙活了一个早上的成果——一排按照高低整齐排好,尚且处于将干未干阶段的动物毛发。
  “阿兄是要做笔吗?”木文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还指了指那褐黄色的毛发有些小兴奋,“文儿帮阿兄梳毛毛!”
  毛笔的制作其实算不上太有技术含量,步骤也比较简单,论起来也就选毛、清洁梳理、捆扎晾干、上胶打理这几步而已。
  虽然在现代人看来可能不太能理解,但在这个时代,自己做毛笔就和现代自己换灯泡一样寻常。
  当然,最顶尖的毛笔肯定是要找专业的匠人制作乃至于定制,但日常所用的笔基本都能自己做出来,毕竟这是一个能多会一点就能省下一份开销的时代。
  木白跟着王老先生学习的第一课,就是学会了怎么用廉价的材料制造出笔墨纸砚这一整套文房四宝。
  现在,他已经是半个熟练工了,两兄弟还能靠这挣点小钱呢。
  这黄鼠狼落到他手里,还真能算是瞌睡遇着了枕头。


第11章
  自先秦大将军蒙恬发明毛笔以来,毛笔的原材料随着各地物产以及承载的工具、油墨的材质变化也几番变更。
  早期的毛笔多书写在坚硬的竹简木渎之上,因此选取的毛料质地也较为坚硬,多为鹿毛马毛,后期开始有了在绢帛上书写的需求,于是有了兔毫。
  而等到唐宋之时,纸张作为载体渐渐普及开来,为了避免剐蹭纸面,坚硬的鹿毛马毛基本都被淘汰了,人们开始更多地使用兔毫以及蓄墨能力更胜一筹的羊毛。
  云南此地的野兔数量算不得多,这些日子以来木白总共也就套到过三次。
  兔肉加餐,兔皮经过处理做成了小斗篷,剩下一些边边角角位置的兔毛虽不多,但做上几支笔还是足够的。
  其实因为南边有好几处天然草场以及本地游牧民族饮食喜好的缘故,云南的肉制品也多以羊肉为主。
  虽然羊毛多是用来编织毛衣,但基数在,羊毛对比其余的原材料已经能说是廉价了。
  因此,羊毛也就成了本地人制笔的主要原材料。
  正因为最常用的两种原材料清洁后多是白色,木小文才会奇怪为什么这次自己阿兄找来制笔的毛毛颜色不一样。
  木白将一撮塔状的笔头伸到木文面前,示意他摸摸。木文听话地伸出小胖爪,一碰之后立刻惊奇地说:“硬硬的。”
  “对,给你学写字时候用正好,太软了不好着力。”木白捏了下他的指尖,换来了小孩一连串的笑声。
  “阿兄,给先生也做个笔吧?先生要教阿兄念书的呢!”欢喜地笑完之后,木文十分有孝心地建议道。
  还未等木白回话,小孩接着数了数正在晾干的小笔尖,又有些小担心地扬起小脑袋,圆溜溜的眼睛更是水汪汪的,“阿兄,鼠鼠的毛毛够吗?如果不够的话,文儿,文儿可以用阿兄的旧笔的,新笔还是给先生和阿兄用吧。”
  木白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咻”的一下被射中了,随后便是一股酸甜的感觉渗了出来,他情不自禁地捏了捏自己的手,感觉从手心里就泛出了一阵麻痒感,现在特别想要抱着木小文用力揉搓几下。
  人族的小孩子真是太可爱了,怪不得人类会热衷于繁衍后代啊啊啊!
  木白捏了下小豆丁被他养得肥嘟嘟的脸颊肉,有些神秘地笑道:“不用担心,原材料管够,现在阿兄要继续忙了,文儿自己玩一会,然后我们一起去尔呷哥那儿吃饭可以吗?”
  木文乖乖巧巧地点头,他甚至还主动给自己找了点活干,以证明自己不是在玩耍:“那文儿去喂阿花,然后带着阿花散会步。”
  “行,别跑太远,不要靠近小溪,有危险赶紧喊哥哥,知道吗?”
  “好~”小孩嫩嫩地应了一声,然后两只脚丫子在地上踩了踩,羞答答地踮起了脚尖,给了为自己忙碌的兄长一个又甜又大声的“啵唧”。
  还没等木白反应过来,小豆丁便撒开小短腿跑开了。
  这,这是谁教的?
  木白木然地捂着自己被亲的脸蛋有些懵,人族的小孩真,真是……
  好吧,看在你这么可爱的份上,总是尿床什么的就原谅你啦!
  话说回来,阿花是谁?
  木白眨眨眼,走到门边探头探脑地看了出去,只见家里的小豆丁手里抓了一小把谷粒,正抠抠嗖嗖地一粒一粒洒在地上投喂家里新来的孔雀先生。
  跟着小豆丁的脚步在地上啄食的孔雀吃着吃着就有些不满于这样的步调了,它决定变被动为主动,扑棱起了两片薄薄的小翅膀和大长腿,开始追着木文要求更多的谷粒。
  这可把小孩被吓了一大跳,不过,木小文是个大胆的小孩,虽然害怕却还是勇敢地和孔雀战斗了起来。
  一方虽然是幼崽,但正处于天不怕地不怕的时期,另一方作为少数不擅长战斗的禽类,打起来的场面可谓是极其的精彩。最后,还是木小文凭借着胡乱挥舞的小拳头以及骑在孔雀身上的无赖打法略胜一筹。
  木白有幸看见了人类幼崽驯服换毛期孔雀的一幕,不由陷入沉默。
  话说弟弟什么时候学会开笼门的?而且他是怎么知道孔雀吃什么的?
  木白此刻就像是所有的普通人类家长一样,一边意外于自家孩子的学习能力,一边为自家孩子的成长感到喜悦,同时还有点幼崽急于长大的心酸,可谓百味交杂。
  就在他伤春悲秋之间,外面大势已定,木文小朋友成功收获了跟宠一枚,木白也顺势将孔雀的地位从【可以利用的麻烦家伙】挪到了【需要看顾一点的家庭宠物】上,并且决定等他把手上的事忙完了,就去把孔雀窝再加固一下,顺便把边上的陷阱也做一下调整和升级,好应对接下来的挑战。
  木白有九成把握那只没能吃到肉又被他薅秃了尾巴尖的黄鼠狼今晚还会再来,而且根据黄鼠狼打不过就要找家长的尿性,这次来的可能还不是一只。
  如果是昨晚的话他可能还会觉得麻烦,但是今天粗略尝试了下狼毫手感的他已经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谁会觉得千里迢迢来送毛的小动物麻烦呢?这么热情的小动物一定是好孩子,必须多多益善,他可一定不能辜负了这份热情咧,明天再试试黄鼠狼身上别的地方的毛好不好使。
  人族不是还有个成语叫集腋成裘,虽然他也不明白人族为什么看中了狐狸的胳肢窝毛,但说不定那也有特殊的效用呢,恩,可以拔一点试试,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对了,还有头颈毛,羊毫的话颈部就是很不错的取毛位置。此处的毛发不容易破损,而且保暖效果也较为突出,一般比较保暖的毛毛的吸墨性能也会比较好。
  啊,这样说起来,肚皮毛应该也很不错。
  算了,一个个试过来吧,反正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机会和资源都会有很多。
  就在木白这边为了弟弟的学习工具绞尽脑汁,预备和一群黄鼠狼斗智斗勇并且薅秃狼毛的时候,一骑快马在想要离开乌撒路的时候被拦截住了。
  马上的骑士被守城的兵士自马上扯下,扭压在了土路上,一只皂皮靴踏在了他背部,将想要仰起头的人踩趴了下去。
  身着右衽大袖盘领紫罗袍,戴黑纱展角幞头的男人俯下身来,冲着被自己踩在脚底下的青年人露齿一笑:“瞧瞧我抓到了谁?嗯?汉人的奸细?”
  被踩住的青年艰难抬头,他冲着这位大元的官吏露出了一个怯弱的笑容,五官清秀爽朗的青年看上去就十分没有心机,无害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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