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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334)

作者:置业 时间:2025-08-10 12:43 标签:快穿 爽文 无CP 萌宠 历史衍生 团宠

  李盛这才知道,原来,《史记》这本书,不光是司马迁十多年苦心孤诣的坚持,还承载着父亲司马谈的殷殷寄望。
  父亲已逝,司马迁泣不成声,李盛从门口飞进来,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
  司马迁倒是吓了一跳,抬头看去,是陛下的神鹰。
  “是陛下拍您来悼念亡父吗?”司马迁深色激动,天子至尊不可屈驾,是特地派了神鹰来表示告慰吗?
  李盛愣了一下,点点头,就算去问刘彻,刘彻还不至于傻到反驳这种作人情的事儿。
  司马迁也是一位可敬的史官,虽说有些主观上的偏颇,但是瑕不掩瑜,他依然敬佩这种有坚持有理想的人。
  大金雕坚定地看向眼睛红红的司马迁:放心,这一次,我一定会好好守护你的!
  至于具体守护什么,这你不用知道!


第296章
  回了长安之后,刘彻第一件事就是召见太子刘据,听他汇报这些日子的朝政国事,一边翻阅太子整理好的奏疏,一边还指点教导儿子,刘据毕竟年轻,许多事情都处理得不够圆融老练。
  李盛这么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培养他俩父子感情,刘据也是一点就通的聪明人,也知道父皇是个什么脾气,这会儿就满脸孺慕佩服地在下面时不时捧捧场,自惭不够聪颖,还需父皇教导云云,他自己在长安监国总觉得心下不安,今日郊外接驾,见了父皇的马车才觉得有了主心骨,心里立刻就安定了巴拉巴拉......
  刘彻被儿子捧得心情舒畅,拿开奏疏一看,据儿两只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还像小时候听不懂讲书,迈着步子跑过来找他问的样子,哎,他好大儿真是可心贴意,有子如此,大汉基业便可托付了啊!
  在扭头一看,阿曜那是什么眼神?
  大金雕嫌弃地看了他一眼,飞走去看卫青了,他还给卫青带了礼物呢。
  卫青从去年冬天就有些咳疾,夜里总是要把枕头垫得高高的才能安睡,不然总是一咳嗽就停不下来,春夏还好些,秋冬天气干燥,只要稍微一受寒就开始咳嗽了。
  李盛这次随着刘彻去泰山,还特地拐弯跑去南境去给他带枇杷果,结果好不容易爪子踹翅膀拽,非常努力地搞下来一大堆,结果系统告诉他是枇杷叶才清肺润喉,枇杷果是上火的!
  “那你刚才怎么不告诉我?!”害得他那么狼狈地在那边,还有一只野兔被他惊起来,撒开腿就跑了,逃命之际,临走前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可能觉得这只鹰疯了。
  “哦,因为我的素材库中还没有金雕采摘枇杷果的影像。”
  ——就很气。
  气气的李盛也没有办法,化愤怒为力量,不肯再像刚才一样苦哈哈地一下一下摘了,直接选定侧方一支果多叶密的树杈,把自己用爪子倒着吊在上面,利用自己重力,再加上使劲儿往下坠,硬生生把这支大树杈劈下来了,然后两只爪子抓着树杈赶去和刘彻汇合。
  当时刘彻看着远处一支绿油油的大树杈冲着他飞过来,简直都怀疑自己眼睛,直到那大树杈飞发出啾啾叫声,他才放松了警惕。
  等李盛带着这一大支枇杷飞到卫青院子里的时候,正在院子里带着孙子念书的卫青也惊呆了,旁边的小朋友张大嘴,还揉了揉眼睛,不是鸟才会飞的嘛!
  这一支枇杷,主干足有三指粗,连带着果子枝叶,也有个三四十斤,落在院子里带起一片灰尘。
  太医署的人奉天子之命长居大将军府上看护,这会儿就被叫了来看一看阿曜带回来的果木到底是何等效用。
  汉代的中医体系其实还不是很完善,比较早的《神农百草经》都是到了东汉才整理成书,这会儿的医术传承,多为口传心授代代相传。
  这位太医有所猜测,但又不太拿得准让自己的小徒弟回太医署摇人,李盛看着他们折腾,自己飞下来蹭蹭卫青,先走了,还是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吧。
  刘彻祭天封禅回来后,心情一直不错,这天,刘彻出宫去上林苑检阅军队,回来的时候来看望卫青,平阳公主来向他举荐一位绝色女子,刘彻听后很有兴趣:“果真这样美貌?”
  平阳公主抬手拍了两下,水榭外鼓乐声悠然而起,有一歌者踏步而来,向陛下行礼后拍鼓而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这名讴者也是少府内刘彻比较欣赏的一位乐工,名为李延年,能歌舞,擅创作,善变新曲,颇有才华。
  歌声渐停,随着一声磬响,乐声一变,变得柔婉雅致,一位身着舞衣的女子迤逦而来,在天子面前悠然起舞,最后宛然落于座前,果然明艳动人,身姿楚楚。
  刘彻果然很喜欢,当日便带入宫内,十日后封为夫人,即李夫人。
  平阳送走御驾,进了内室,卫青见她面带轻松:“事情成了?”
  平阳过来握住丈夫的手,叹息一声:“只是苦了皇后了。”
  卫青拍拍她的手,李氏入宫,也是姐姐默许的。
  皇后如今最在意的,已经不是陛下的恩宠了。
  卫氏有他这个大将军在,又有去病在,只要不谋反,那将来太子继位就是铁板钉钉,何况,陛下对太子很满意,还为他建了博望苑供他招揽宾客专研学问,此次出巡,也是太子监国,既然权位稳固,那又有什么可害怕的?
  天子好女色,宫中总会有宠妃,那既然如此,一个由他们举荐的宠妃,总好过那些心存贪念妄生大志的女子。
  “李延年这个妹妹,长得太出众,先前便有人想要强纳为姬妾,他怎么肯?这样的容貌,自然是奇货可居,既然如此,天子宫室,就是最显赫的所在了。”
  只是,他们不知道,在真正的历史上,李氏一族,带来了多大的政治风波。
  但这一世,就算卫青年老,但只要霍去病站在那里,太子刘据的位置,就是铁打一般牢固。
  李盛对于刘彻的内宠并不感兴趣,他最近一直都在上林苑跟着韩嫣他们玩儿,韩嫣这两年发胖有点严重。
  哎,想当年,韩嫣陪着刘彻出门游猎,还是个风姿飒爽肩宽腰细的美男子一枚呢,自从不打仗了,韩嫣就开始放飞自我,尤其丝绸之路开通后,不少香料进入中原,韩嫣开始沉迷于各种烤肉,知道最近,被太医提醒要减肥了,不然膝盖负担太大很容易伤损,将来连马都上不去了。
  于是韩嫣开始在上林苑跑马锻炼,减肥成果还是比较显著的。
  但是一到晚上,仍旧是烧烤走起,李盛蹲在韩说肩膀上,一块被烤的刚好的羊肉递到他嘴边,孜然的香气萦绕鼻间,李盛瞬间就理解了韩嫣,烤羊肉这么好吃,发胖很正常嘛。
  这群人在干饭,另一边的马儿也在干饭,李盛看看韩嫣那匹白马,是韩嫣当年救下幼年金雕时骑的那只白马的后代,不过,以韩嫣现在的体重,小小白可比当年那匹要辛苦多了。
  正吃得开心,系统突然给他报信。
  在长安居住的楼兰国质子不知道为什么惹恼了刘彻,刘彻大怒,要把人阉了!
  真是见鬼!
  李盛赶紧把嘴里这一块羊肉咽下去,又从韩说的碗里叼了一块,一拍翅膀,眨眼间就消失在夜空中。
  李盛真的很不明白,刘彻干嘛这么执着于这种刑罚呢?!真的很拉仇恨啊!
  历史上,楼兰国也很不容易,刘彻派大行令王恢领兵攻打楼兰,楼兰不敌,楼兰王被俘虏,于是意图降汉,谁知道匈奴过来斜插一杠子,听闻楼兰归汉,觉得楼兰不给他面子,明明离着匈奴更近啊,认老大不应该认她吗?于是也开始打楼兰。
  楼兰王真的很难啊!
  被匈奴和大汉觊觎,但两边都得罪不起,于是只能分别向两国各派一个质子表示臣服,刘彻把这个质子阉了,但另一个质子在匈奴反而过得不错。
  等到楼兰王去世,在汉质子回国后因为失去了生育能力,无法继承王位,于是匈奴果断把质子送回来争夺楼兰王位,自此,楼兰便偏向了匈奴一方。
  所以说何苦呢!咱把人客客气气送回去争夺王位,那楼兰不就是汉朝的小弟了吗?还省了征和年间发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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