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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夜话(112)

作者:老草吃嫩牛 时间:2022-05-15 09:21 标签:种田文 重生 穿越时空

  又取出一支香烟,赵学军不在意的点上:“关你个屁事!!”
  
  第60章
  
  赵学军睁开眼睛,看着屋顶花了整整十分钟的时间才找到自己。他坐起来,木木的揉下乱发,赤着脚踩着松软的地毯去卫生间,从卫生间出来之后,他用刚刚恢复焦距的眼睛看向客厅,心中不由烦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在客厅的沙发上,王希闭着眼皮,嘴巴半张着继续打呼噜。这人怎么这样不要脸?昨天他话都难听成那样了,他只是一言不发的跟着自己。最后……还赖着不走了。
  赵学军一直觉着,王希是这种人属于人类当中的稀有品种。他不太好形容这个人……这都几年了?那天,他一时悲愤说出真相没有得到答案之后,自以为那事很快就会断了。可是那之后的日子里,他与王希的关系就处在一种难以用语言集合总结的状态当中。他们的关系总是似断非断,似远似近。眼见得一切都要结束了,又不经意的发现那里都在联系着,眼见着这一辈子都连不起来了,可是却又发现,打根上就在一起长着呢。
  最开始,王希每天都会给他打电话,打通后王希不说话,只是在那边沉默着喘粗气。赵学军不知道该用什么面目面对他,最后一发狠电话也不用了。那天开始,王希就换成给别人打电话,这次话倒是挺多的。问他好不好啊,身体如何啊,胖了还是瘦了?偶尔他会问别人学军是不是很沮丧。靠的,他沮丧个头,不就是想要什么没得到吗,大不了不要了,大不了……一个人过。
  从断了电话,到断了跟家里的联系,赵学军自由自在的生活着。转眼的,这都几年过去,学校毕业,朱晨他们留在了天州,从纯白如纸的蠢货,慢慢变成了统一格式的社会印刷品。赵学军将生活重点放到了新的事业当中,慢慢的感情几乎成为他这个人最不在意的事情。后来,除非赵学军主动联络,他自己家的人都找不到他了。
  “哦!你起来了!”王希打个激灵,很利落的站起来。他起的太猛膝盖撞到了茶几尖角,那里面立刻有了一块青。他摸摸膝盖,眼睛看了一下冷漠相对的赵学军,换了以前,赵学军对他那是嘘寒问暖,颇为照顾的,这一刻,他又失落了。
  “我去下面帮你定个房间吧。”赵学军想把他驱赶出去。
  “不用,我跟你凑合下。你那是双人床吧!”王希弯腰拉开皮包找洗涑用具。
  “我不习惯跟别人一个屋子,我也有工作,常要熬夜,你还是换个屋子吧!”赵学军没想再跟他扯皮,自己直接拿了主意。
  “成,你拿主意。”王希拿着旅行包进了浴室,没一会水龙头出水的声音,洗澡的声音,那个人管用的香皂味道,刮胡刀的瓮声震动声,很久没听到的漱口的咕噜声又传了出来,赵学军咬咬下嘴唇,心里一阵发揪……竟然……还伴有一阵的酥麻,他猛地摇摇头,狠狠的锤锤自己的脑门鼓励自己:“坚强点,坚强点……”
  他唠叨着,有些混乱的进了卧室,呆呆的坐在床铺上。又过了一会儿,那屋里有人喊他:“军军,去我包里帮我拿换洗的内裤,我忘带了!”
  赵学军哦了一声,站起来走到皮包前,很自然的弯腰去开王希的箱子,他翻找了一会,突然又猛地想起了什么!于是,他站起来,仰脸骂了一句脏话,转身回了自己的屋子,穿好衣服,拿起相机站在浴室门口说:“我出去一下,你走的时候记得锁门。”
  随着屋内房门的一声巨响,浴室那边遮掩情绪的流水声刹那消失。王希顶着一脑袋泡沫,打开屋子,向外失望的看去……其实他这次来,很想试试的,他给自己最后一次机会,想解开这层疙瘩,就像这几年他到处找那种书籍,不管是心理的,还是医学的,甚至他在国外都找过相关人问询过。最开始他是想帮助赵学军。他觉得赵学军有问题,有大问题!
  他看过不少资料,甚至以前他从未接触过的哲学书他都看,像是柏拉图倡导的那种“精神恋爱”等等,对他来说,只要能为赵学军提供帮助,再晦涩难懂的书籍他都会去看,去了解。
  了解来了解去,王希发现……他找到的东西与他想要的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他想要个解决办法,结果却发现他找到了一个他惶恐的答案。
  随着越来越触摸不到的遥远距离。他开始思念赵学军了,他开始疯了一般的思念他给自己写的那些信,他开始想念他的味儿,想念他的一颦一笑,他想念赵学军那无时无刻不在的关心,他想念赵学军总能在最需要,最恰当的时候给予他的最坚实的依靠!是啊!他想他了,这种突如其来的想念,将王希打击成了灰烬,很显然,有一把无形的锁找到了最合适的钥匙,打开了一扇被王希忽视的门。那种由思念演变而来的情感,慢慢的给了他一个答案,原来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不是自己,最了解他的是赵学军,他封闭在心灵深处的某个东西,跟赵学军的某个东西竟是珠联璧合一套的。
  赵学军出去之后,流浪了一天,这晚他十二点半才回到宾馆,推开房门,不由松了一口气,王希的行李不见了,他又奇怪的消失了。这一刹那赵学军不由得又骂了娘,说了脏话!
  “王希,老子曰……你个仙人板板的!”
  一九九七年二月,赵学军与家人一起回到万林市为大哥赵学文操办婚礼。在繁忙当中,赵学军很快忘记了去惦念那个人。二月的天气,依旧寒冷彻骨,第三天上午的酒席完毕后,赵学军靠在饭店顶楼的窗户向外看,他在寻找着童年的地标。可惜,被他惦念给予情感的那些地标物,都被很高很高的建筑物掩埋进了水泥钢筋森林当中,如今的万林市令他感觉陌生又怀念。
  “哥!你看什么呢?”他扭头问自己的二哥。
  “看咱嫂子呗!真可怜,大冷天穿着裙子在那里迎来送往,做女人可真不易!”
  赵学兵趴在窗户上看着自己的嫂子。她穿着薄呢子红裙,顶着初春的寒风然站立,样子实在凄惨。结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都第三天了,没完没了的酒宴应酬将结婚的喜意变为疲惫,这真是一人结婚,全家陪葬。三天了,赵建国没有一天是清醒的。白天全家出动干活,晚上高橘子还要拿着礼单加班。开煤矿的两位舅舅来了,这次他俩出息了,真出息了!这一次他们没炫富,只是默默地给了外甥媳妇二十万,说了一些大人该说的贴心话后悄悄离开,临走还叫姐姐保重身体。谭小康也来了,上了三十块,吃了三天,临走还要顺一瓶酒……
  回头看着服务员来回穿梭忙乱的酒席大厅,赵学军有种两万里长征即将结束的解脱感:“今儿最后一天了吧。”
  “可不!总算能休了,弟弟哎,听哥一句劝,千万别结婚!真的!女人就是接替你老妈继续管你那个人!女人跟男人不同的唯一分别是,老妈不唠叨你的时候,她们可以弥补这一项空白……总之,别结婚,很麻烦的!”赵学兵半真半假的劝了一句后,突然换了笑脸对一位长相漂亮的女来宾奔去:“琴哪!!想死哥哥我了!!!!”
  “赵学军!”一声带着喜意的呼唤,赵学军扭过头,眼睛里从惊喜转瞬变成惊讶!
  徐步堂跟闵顺站在那边,勾肩搭背的还是那个老地痞样子对他笑。唯一与以前不同的是,闵顺空出来的那只手,半抱着一个小胖孩。赵学军看那个小娃,觉得又是窘又是好笑。
  那小胖孩子不大,也就是一两岁的样子。白白胖胖的他穿着一套明黄缎子面料制成的仿古盘扣棉袄棉裤,脑袋上还扣着一顶后面缀小辫子的瓜皮帽。当然!穿什么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小娃有着一张与闵顺一模一样的街痞子脸。同是八字眉,皆是一脸不屑的表情。那与闵顺一模一样的总是翻白眼球子看人的装逼的眼神。挺好看的薄唇,这娃硬是将嘴角拉成了讥讽。看着这一大一小的两个痞子脸,配在一起要多好笑,就有多么好笑。
  “这是啥啊!”赵学军按耐住惊讶走过去,伸手抱起这个小胖孩。闵顺眼神一变,未及阻止就看到自己家狗儿子,结结实实的给了赵学军一个大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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