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假少爷后,我娶大佬当老婆了(119)
亦或者说一下他们认识也很久很久?
…
殊不知其他人融不进去的磁场氛围,比言语更能体现出事情的本质。
宋知白望着陆程犹豫措辞,入神间,不自觉地抓住连祁塞进他掌心的手指,二人浑然一体,姿态自然,捏捏揉揉,完全没有安全距离。
而连祁就直勾勾看着,饿到极点的兽,都看起来比他慈眉善目些。
其实宋知白比连祁更需要担心。
受了两记眼刀的陆程摊手,“好吧好吧,我也只是有点好奇而已。”
话锋一转,打趣道:“毕竟也不知道谁说要娶那种——”
宋知白好奇:“哪种?”
陆程想了想,总结道,“猛的。”
宋知白:“…”
连祁:“…”
宋知白默默看了看自己的胳膊腿儿,修长匀称,不算瘦弱,但离猛还差个十万八千里。
又看看连祁,试图求证。
连祁先是暴起,仔细回忆了一下,猛咳两声,又默默坐下了,并有些心虚地摸摸鼻子。
当年,连祁不走寻常路的野蛮做派一鸣惊人,给整个上流圈都狠狠震撼住,加上接踵而来的第二鸣第三鸣,直恼得世家抱着团要与他作对。
旁的又实在无懈可击,便势要在婚事上做阻。
大家彼时还自持身份地位,不像后来巴结着非要给连祁塞媳妇,世家有女百家求才是常态,只说谁家女孩都不给他,叫他要么娶个土包子,要么打一辈子光棍。
在连祁不知道的情况下,过了八百招,连祁毫发无损。
后来偶尔知道了,也嗤之以鼻,说他才不要那些弱了吧唧的菟丝花。
陆程记忆力好着呢,一字一句学着连祁的语调重复,“娶媳妇就该娶个力气大的,能跟着一起打战,最好一拳头能捶死半只熊虫的。”
卡着腔调,还真有几分连祁淡漠冷峭的嫌弃味儿。
陆程看热闹不嫌事大,不让问宋知白,就还是拿连祁挤兑,毕竟能光明正大蛐蛐连祁的机会也实在难得。
果然,连祁一张僵硬阴霾的死人脸,就变得很鲜活红润了。
纯被气的。
连祁心里已经骂骂咧咧八百轮,掀起眼皮就见宋知白又低头端详自己的拳头。
那样一双骨节分明的手,让熊虫碰着都是亵渎。
真怕宋知白哪日突发奇想去和虫子一对一,连祁赶忙制止,“那说的是娶媳妇。”
瞪了一眼陆程,理所应当道,“我跟你是嫁人。”
话没说完,就被宋知白一把捂住了嘴。
而陆程再是真说不出来话了,震惊地张大嘴,眼睛里满是难以置信。
杀伐果断心狠手辣的上位者为爱甘为人下,不论真假,但这句话出来,已经足够惊愕。
尤其连祁还凑在宋知白耳边低语了两句什么,只听得关键词似乎提及“床”“猛的”什么的,宋知白清冷的面容登时就红了。
从始至终好脾气的斯文人也给了一记不轻不重的肘击。
…
分明是回报连祁没告诉他结婚一事,抖搂了一堆连祁的旧事,但意料之外的,陆程也不是毫无所获呢。
好歹吃了满嘴的恋爱粉红泡泡。
他觉得自己该走了。
野猫自认自由潇洒,却也会在旁观家猫的幸福时,羡慕地缩成在角落里的老鼠。
尤其连·家猫·祁还幸福得很喧嚣,一面对宋知白摸手摸脸,一面对他双目炯炯,满脸写着“快滚”。
带着点恶趣味的,陆程:“哎呀,这茶味道不错。”
连祁关切发问,“是吗,天天喝酒的,茶喝得明白吗你。”
陆程很直白,“陆家没有,有了就喝的明白了。”
连祁:“送你。”
陆程:“哎呀,这桌子瞧着也漂亮的。”
连祁:“送你。”
“哎呀,这花花草草瞧着也养的好。”
“送你。”
…
连祁什么都乐意送他,当然最乐意的是送他走。
人大包小包地走了,好半天过去,还能听见远远的笑声。
直到此时,宋知白才彻底卸下劲,侧脸结结实实地靠在连祁的发顶。
在第三人面前总归要注意分寸和边界感,不好太亲近,虽然已经足够亲近。
想起连祁从前的故事,宋知白轻笑,“你的朋友很有意思。”
连祁无奈,“你别听他满嘴跑飞机。”
宋知白真心实意道:“他很关心你。”
连祁颔首,“这是确实。”
他也很关心陆程,当然这也不影响他已经盘算好要怎么狠狠回馈路程一顿了。
宋知白忍俊不禁,对于无怙无恃的他们,朋友就是亲自挑选的亲人。
说来,他们也该有个合适的场合,正式地介绍和见见他的朋友,上一次见的情况不好,重新见一下很有必要。
宋知白正想着,朋友们近日的档期和出差情况,思绪就被耳边一个湿热的吻打断。
他的耳根还是热的,而连祁抬起脸,正巧看到那点浮红,坏心眼地凑上去亲了一口。
便更热了。
而宋知白万万没想到,在见朋友之前,先见到的是血缘盲选的陌生人,他的父母。
作者有话说:
让我们一起猜猜连祁偷偷和小白说了什么叭[鸽子]
新年快乐金主大大们~[红心][猫爪][鸽子]
第91章 晦气的人说不定就会出现
宋父几乎跑遍了全帝星的圣坛。
他找了很久, 也确实找到了,甚至误打误撞地摸到了那一片未在地图上标注的特殊地址边边。
有一些人像他们一样总想炫耀,也有一些人不想, 也确实不方便被打扰的。
连祁纯粹是不想被迫打人了。
反正他要搬出皇宫去自己的府邸时, 就是这么和皇帝说的。
一堆年轻气盛的少年人总不知天高地厚地要挑战他,试图踩着他建造自己的神话。
然后自己就被踩了,又破防, 买各种杀手伏击下毒巴拉巴拉,试图通过杀掉比他们厉害的人而变成最厉害的人。
连祁也不是一开始就是连祁,哪里懂那些弯弯绕绕,也是实打实地吃了些亏。
而宋父摸不进门, 纯属是因为往外几公里有守卫层层环绕严格把守,他一并非云二皇子有皇家撑底, 二也不似陆程能翻后门。
尤其这二位不速之客的缘故,士兵们拨了好几倍。
也是前人挖坑, 后人爬树了。
艰难爬上另一座山头的歪脖子树, 宋父一边骂骂咧咧, 一边忍不住地嘶气,脚底也不知道是因为糟糕的路况,还是鞋子本身的缘故, 生疼。
当日被驱逐得匆忙,只来得及选了一双中看不中用的皮鞋。
脸颊和肩膀也隐隐作痛, 是被巡逻的士兵给吓得钻进丛林划破了。
几乎吃尽了从前没吃过的苦头, 但这并没有使他放弃,反而更坚定了一定要找到宋知白的决心。
这里可比宋家老宅气派多了,以宋知白的本事,住上这种房子不是不可能, 但外界不曾听闻的私宅,独享一座深山不谈,开路的士兵肩膀上又是一堆亮晶晶的徽,天知道是哪位政界大佬的住处。
假若轻轻一托,他们一朝翻身岂不更非寻常人?
宋父狼狈万分地支起身子,抻着脖子眺望,他仔细地描摹那个房子的每一道线条,眯起的眼里满是忮忌和贪婪,仿佛在看囊中之物。
多么漂亮气派的房子啊。
就是太花哨。
他蹬着脚上满是泥泞的旧皮鞋,从这个角度,能略微看到点斜斜生出来的大片花枝,柔软的亮色和黑硬的铁铸围栏太不搭配,太突兀,却是他那大儿子喜欢的样子。
不是养花就是喂狗,没什么出息的小爱好。
宋知白那位伴侣脾气还是太好。
没本事的男人才会太纵容伴侣,不过对他们也有好处,爱屋及乌,再不然,还能拗得过宋知白吗?
他越想越高兴,喜笑颜开一瘸一拐地回去,和宋母一合计,半夜人都时常笑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