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暴君当替身(3)
丁小粥觉得自己似变成一块猪肉,在被掂估价值。
老刘头:“就这乡下哥儿?一身土气。”
丁三:“他读过书,能识字,性子温顺。”再次催促,“进屋说罢。”
老刘头哼一声:“你这烂舌头,十分话九分假。”
丁三担保:“这是我亲侄儿,真的,你可以问,他会写字,不是一般的哥儿。还生得秀净。这样的哥儿不好找。”
老刘头袖起手:“也不必进去说了。你来的不是时候。我们现在不要人了。”
丁三一怔:“怎么回事?你们不是一直缺人吗?”
老刘头胸口堵有一团恶气:“你也不先打听一下!我们二堂主前阵子刚被杀了,现在乱作一团,哪顾得上虾米?”
丁三惊愕:“啊?谁敢动你们?”
“有的是。”老刘头冷声说,“我们不过是一些竞血的蝼蚁,哪个大人物来了都能碾死我们。更何况这次来的是天上人。——小皇帝刚出的新法,不许买卖哥儿,勾栏瓦舍也全部直接取缔。不留余地,违令者斩。已经杀了不少人。真是个疯子!”
没想到不过去乡下转了一圈的工夫,外头变了天。
丁三顿时气馁。
一直不响的丁小粥忽地开口:“堂叔,你不是说,去大户人家的灶房做工吗?”
两个大人齐齐看向他。
老刘头好笑地问:“他是这么跟你说的?他真是你堂叔?”
丁小粥点头。
老刘头:“你的亲叔叔要卖你作船伎,以前,像你这样的哥儿做这行,是能赚不少钱呢。”
丁小粥如冷水浇头,遍体生寒。
还是被骗了。
丁小粥揪住丁三的袖子:“叔叔,你说的那户人家呢?”
丁三抖手:“哎呀,都是我编的,我要是认识贵人,我还能混成这狗样。”
他不是没想过,他想,这份工多半没有丁三说的那么好,而且,也说了他干活要给丁三抽成,又不是美差。
只是没想到压根就没有这回事。
丁小粥霎时泪涌。
丁三心浮气躁:“行了行了,哭什么啊?这不是没卖成吗?他妈的,花了忒多钱!”
说着,握住他胳膊:“走吧!”
这时,丁小粥仿佛醒过来,揉把脸,对那老刘头说:“大伯,你们有没有别的工做?留下我吧,管我吃住就行,我能干活,我能吃苦。”
老刘头没料到,刮目似的看他:“小哥儿几岁了?有十四吗?”
丁小粥知道自己长得比别人瘦小,脸红:“十七。真的十七。”
老刘头耐声耐气地说:“江湖不是你一个小哥儿能混的,还是回乡下,找个人嫁了吧。”
于是,只好离开。
离开时,丁小粥的瘸腿暴露。
老刘头直被气笑:“骗子赖三,你是死性不改了,拿个瘸子也想卖给我!”
丁三连忙开溜。
丁小粥不吭声地跟在丁三身后。
暮色渐合。
不知走出多远。
丁三先憋不住:“行了,要骂我就骂吧,随你骂。这些日子我管你吃,管你喝,还给你买衣裳,你真以为干粗活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啊!我告诉你,世道就是这样混账,人吃人,父母兄弟也不能信。”
丁小粥垂下头,簌簌落泪。
过了一会儿,丁三又问:“饿了没?”
丁小粥不语。
丁三:“你先等在这,我去给你买烧饼。”
丁小粥看着他离去。
丁三没回头。
他猜,堂叔是要丢下他。
果然,他等到天黑,也没见到丁三回来的身影。
丁小粥不再哭了。
他站起来,一瘸一拐地继续走。
快入冬了。
夜很冷。
得找个睡觉的地方。
他会活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还是发20个红包~
虽然标了生子,但是不一定会写到,只是知道有这个功能就好了,主要觉得这个设定在古代让攻受结婚比较方便。
第3章 三
05
丁小粥回到前几日留宿的客栈。
夜静更深。
伙计正在收门板,还记得他面孔:“小哥儿,你怎么一个人?你叔叔呢?”
丁小粥摸出几个旧铜板,要了一角眠身之地。
他睡在最下等的板房。
昨天也是住这,但那时他睡得香甜,因为梦见赚到钱回乡,梦见娘亲和小弟小妹。
丁小粥没睡两个时辰,听见一点动静就起身了。
等掌柜发现时,丁小粥已在灶房帮忙烤好饼,接着去后院埋头洗衣裳。
他卷高袖子,露出脖子和手臂,伶仃细长,干活却无比卖力。
掌柜问:“客人夸今天的饼格外香软,是你做的?”
丁小粥用乡话答:“我无处可去,我可以睡柴房,我只需要吃一点点,能不能留下我?”
这家客栈的掌柜是他同乡。
落脚时他就知道了,所以回来碰运气。
他埋头干一天活,四肢百骸累得像被拆散,饿到前胸贴后背。
掌柜送他饼吃,丁小粥吃得狼吞虎咽,像个乞儿,差点哭出来。
掌柜:“饿死鬼么?”
丁小粥:“我自前天晚上起就没吃饭。”
在厨房帮干活,一口没偷吃?
掌柜愣住。
于是,丁小粥在城里有了一席之地,尽管只是张又硬又冷的床板,他依然感激不尽。
能踏出第一步就能活下去。
每日天不亮就起来,所有人都睡了,他才躺下。
丁小粥手眼不停,什么都学,且一学就会。
一月后。
丁小粥领到第一笔工钱。
不多。
共两百一十三枚铜钱。
丁小粥没想到自己也有钱领,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其他伙计笑话他:“傻小粥,分给你的是新铜板,没有旧钱值钱。”
旧钱是先皇在位时发行的铜板,新钱则是如今新继位的小皇帝。
别人都喜欢旧钱,不喜欢新钱。
也有人说,那小暴君说不定很快被撵下台去,到时候这批铜板更要贬值。
在阳光下,丁小粥仔细看自己赚的钱,黄澄澄,闪闪发亮,外圆内方,刻有天顺通宝四个字。
——这是丁小粥第一次、好不容易赚到的钱。
他喜欢之极。
06
这个冬天总算是熬过去。
丁小粥仍在后院,负责最脏最累的活,手在冰冷刺骨的水里反复泡,皮肤糙得像白麻布。
半年以来,他勤勤恳恳,从不偷懒。
俗云厨子不偷,无谷不丰。
掌柜一向对灶房的伙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丁小粥是个实心眼,不说给他的话,他从不偷吃。
别人教他做坏事,他就不知所措地僵在原地,面红耳赤。
是个小呆子呢。
很快,大家发现丁小粥识字。
伙计们请他写家书,再然后,掌柜会把丁小粥叫去帮忙算账。
丁小粥学新字,学记账,学做生意,也学来往间天南海北的客人口音。
到前面送餐有时能有赏钱。他很羡慕。可他是个瘸子,走路不好看,一直没能如愿。
于是他想,还得先把瘸腿治好。
也需要钱。
别的伙计说:“学那甚个干什么?你还完债,攒三五年工钱,回乡下买两块地,何苦呢?”
丁小粥只是笑笑。
丁小粥的代写家书生意慢慢开张。
因为便宜,两文钱一封,口口相传,也有别人来找他写。
这日。
来了个穿绿衫的哥儿,甚是漂亮,来请丁小粥帮他写信,张口就问:“情诗写么?”
哗。
丁小粥耳朵都烧起来:“我只是略识几个字,不会作诗。”
漂亮哥儿:“那情书也行。”
丁小粥:“没写过。”
迎来送往的客人多了,丁小粥也能分辨人,眼前这个哥儿是做的风月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