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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逃杀(167)

作者:食眠 时间:2026-01-05 10:21 标签:天作之合 惊悚 人外 酸涩 末世 强强

  对于这位女性,我印象深刻的只有两件事。一件是多年前她最后一次带着儿子上门拜访,那个小孩喝牛奶的时候呛到,满地打滚,哇哇大哭地吐了我一身。程韵把他从地上拉起来,语气很严肃地让他给我道歉。
  当时,我觉得那个小孩有点可怜。
  另一件事,则是因为我爸在我去莫顿上大学之前交代过的事情里提到过她。他说,他已经和之前的工作切断了所有联系,也不打算再恢复任何关系,如果以后有过去的同僚问起他的事情,让我帮他打消他们的念头。
  “特别是程韵。”
  那个与我八分相似的男人说。他的眼底遍布血丝,细纹爬上了曾经意气风发的眼角,那副疲惫的模样我一直记到今天,“早晚的事情。她一定会问的。”他相当笃定,冷漠地说,“因为,她对这份工作实在太热忱了。”
  关于程韵的事情,大致就是这些了。
  出于我爸拒绝的态度,不与那些同僚见面是最好的选择,但这就事实而言恐怕没这么容易。程韵能在我踏进龙威的一个小时内发来联络,说明她是知道部分情况的,而且凭借他们的情报网,查到我在哪个酒店恐怕也不难。收到那条联络申请后,我踌躇片刻,最后点击通过。程韵很快发来讯息,与我寒暄一阵,随后再次提及见面的事情。
  我沉思片刻,打字回复她:我这几天都是空闲的。
  程韵:那今天晚上如何?
  我回复:可以。
  既然早晚都要找上来,那不如早些解决,也算了却一桩心事,我抱着快刀斩乱麻的心思做出了决定。与程韵敲定了见面时间后,我发去自己的地址,对方知道我初来乍到,于是提出将见面地点定在我所在的酒店的餐厅。一切确定后,我猛地想起自己的现状——还不知道管理部门方面会不会同意程韵这样的人与我见面。我马上联系了弥涅尔瓦,得到后者的回答:这样的事情不用特地说,你看着办就好。
  这么说,就等于是许可了。我不由得感到遗憾。我不讨厌即将见到的这个人,因为对她实在没太多印象,但我爸后来对他的前工作单位相当反感,而程韵又是“对工作十分热忱”——尽管他们保持联络多年,但这完全是天差地别。这其中的经过和关联大概比克拉肯的分类还要错综复杂,光是想想,我都头疼,索性躺在酒店的床上扮演尸体。
  过了片刻,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又拨通了弥涅尔瓦的终端。
  “不好意思,”我说,“你可以帮我查一下‘程韵’这个人的影像吗?”
  我完全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
  晚上七点,我在酒店一楼的大厅对着影像一个个辨认人脸。
  即将要迎接的是我爸的前同事,他曾经的后辈,一位颇有手腕的年长者,我的长辈。不论如何,我都得表现出基本的尊敬,至少不能不知道马上要见的人长什么样。
  但话又说回来,程韵应该也不记得我长什么样了,最后一次见她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我想,两个起码十年没见过的人一天之内决定见面,竟然谁都没有想起来给对方发送影像,也是奇了。……她不会现在也在对着影像识别人脸吧?
  弥涅尔瓦查到的影像中,程韵梳着一丝不苟的短发,眉头压得很低,眼神凌厉,右眼下方有一颗痣。她面目轮廓清晰,应当很好辨认。在我低头对着终端发呆的时候,酒店大厅的工作人员忽然匆匆跑到我身边,对我说:“先生,一楼餐厅的预约包间里有位女士找您。”
  看来没必要找了,我想。
  推开包间房门,我怔了一下。
  “……程韵女士?”
  “你好。”对方抬起脸来,“好久不见了,连晟。”
  ——这由不得我不惊讶,出现在我面前的程韵与影像上的人物差别极大。面前的女性的鬓角星点落白,头发盘在脑后,只有下巴的轮廓还能看出与影像相似的轮廓,除此之外,全都不同。她的左眼蒙着一层黯淡的腹膜,一只机械义眼镶嵌在她略显空荡的右眼眶里,那颗眼下的痣消失了,眼眶附近的血管泛着极浅的蓝色。我认出来那是一整块人工皮肤,或许下方还连接着人工骨骼和肌肉。
  “好久……不见。”我说,在上满菜肴的桌前坐下。包间的门静静阖上,眨眼间这里安静得落针可闻,我抬起眼,旋即发现面前的人没有右边的耳朵,右半边的肩胛骨也凹下去一块,似乎少了一块骨头。
  程韵对上我的视线,在右耳上轻轻点了一下,“这里,只伤到了外耳,不影响听力,我就没管了。”
  “……抱歉。”我盯住面前的水杯,在倒影中看见自己因为震惊而颤动的瞳孔,我顺了几下呼吸才开口说:“久等了,程……女士。”
  “你以前叫我程阿姨。”她说。
  “……”从各种意义上来说,我都没法马上对她唤出这个称呼,于是径直问道,“您发生了什么?”
  “三年前的事故,已经过去了。我只要一只眼睛和一只耳朵就能活着,现在很好,也能看得清你的脸。”程韵嘴角牵出一个微笑,云淡风轻地说,好像这些伤痕都是不值一提的意外,“不用顾忌我,连晟。你从那座废城走出来,想必困难得多。今天这顿我请你,先吃吧。”
  我们开始用餐。程韵态度平淡,但很健谈,很快就正常地聊了祁灵。她像个普通的长辈,问及我这么多年的经过,还有在莫顿的事情,又是如何来到主城的。我对这些内容早已打好腹稿,一一和她说了。谈及那座废城,她听得十分专注,表现出寻常的关怀和惊讶,末了说道:“我早有耳闻,但报导的内容远不及你们所经历的十分之一。你真是非常、非常不容易。”
  “您是看了新闻才知道我回来了的吗?”
  “一半是,”她说,“我有熟人在秦方城,听说前几天有人竟然敢对着主城的舱体丢终端——”
  我噎了一下,猛地喝了一大口水。
  “那条影像后来被撤了,但我看了一眼,觉得像是你。”程韵说,“再之后,你到‘第六中心城’的时候我收到了消息,确定了是你,连晟。”
  “……原来如此。”我说。
  那枚机械义眼嵌在程韵几乎没有表情的脸上,让面前的年长者比我记忆中更像一台精密的机器。庄严,沉稳,不露声色。余光中,有一件黑色的长摆衣挂在墙上,我低头的时候瞥了一眼,瞧见衣上胸口处别着一枚尖锐反光的银色徽章,上面有一行深色的纹路。熟悉的,陈旧的款式。我爸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他说过,徽章上的纹路是一行暗码,解读成文字,写作“精英部队”。
  准确来说,是主城现精英部队的前身之一,安保部门的精英行动队——通俗来说,就是受雇于主城的特工队——龙威境内负责维稳的影子。过去几十年间游走在境内各个城市之间,直到克拉肯登陆,主城对安保部门重新划分,其中一部分人员成为了如今的主城精英部队。
  二十多年前,连肃与程韵同隶属于精英行动队,后来他在一次行动中受了重伤,从此告别了这个工作单位。那是我出生前的事情。程韵衣服上的徽章,距今至少也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精英部队的徽章款式换了起码三代。她今日将这件旧物带在身上,意义很明显:她并非是以长辈,而是以“连肃的同僚”这个身份来见我的。
  “我去年退下来了,”程韵带着点怀念地说,“现在只在后方做事,和你父亲当时一样。”
  ……不,我爸就干了两年后勤,然后就带着全家搬家了。
  我默默地吃了几口菜,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话,旋即想起方才的事情,抬眼望向她,“这么多年没见,您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程韵淡淡地笑了,“你站在那里,就像二十年前的连肃。”
  她注视着我,机械义眼的瞳孔微微转动,像是由上而下的审视,“但你的眼睛,和他完全不像,应该是相当像你的母亲吧。可惜,直到她失踪前,我都没有见过她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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