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夜入怀(46)
不哭不闹,沉默寡言,并无任何情绪外露。
没有需要入殓的遗体,他便窝在遗体美容室,用填补的新材料练手。
照常去学院上课,回来看网课。
叫他吃饭便吃,吃得少了给他多盛半碗,也不会剩下一个米粒。
所有人都以为廖雪鸣是成熟了,坚强了,而陶静知道他只有伤心到极点才会如此,现在的状态和当年老廖去世后一模一样。
事发后的这几天里,廖雪鸣也经常去太平间。
看守尸体发现地的警员不允许他进入,便坐在地上面无表情地看向里面,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
看得警员都深感怪异,对来找他的陶静说:“他是不是有心理问题?”
让她劝廖雪鸣不要再来这里,影响工作他们也得担责。
法医利用职务杀人分尸、藏匿尸体,并且将头颅包裹寄往家属家中......此案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恶劣程度令人发指,超过半数的人要求对其死刑。
俗话说,全则必缺,极则必反。
在事件第六日的下午,沉沉幕布终于被划破个口子,光芒渐渐倾泄而进。
一位博主自称曾经是国际记者,辞职将近二十年。目前生活在澳洲,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
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篇长文,自述当年在外蒙做实习记者时的经历。
称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自己的同期兼挚友,一位父亲是华国人、母亲是外蒙人的年轻女孩。
文章大致内容如下:
女孩的父亲任职于华蒙最大的跨国公司,是一位高级工程师。与她的母亲相遇是因为公司团建,旅游地点选在苏赫巴托尔省边缘的一个村庄。
正逢某个宗教节日,母亲是作为被献祭的“恶魔”,要在面部,脖颈,以及手脚烙上封印的“符咒”。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深感诧异,现在竟还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
但其实不管是二十年前,还是二十年后的今天。这样的事在世界看得见的,看不见的角落,依旧在上演。
譬如亚撒哈拉沙漠和中非的大部分地区,普遍存在的ge礼,又或者索马里童婚现象引世界震怒等等......
弊端,陋习,压迫仍然存在,我们无须质疑其真实性。
写到这里有些偏题,重新回到我的故事里。
后续是我朋友的父亲,出手救下这位女性,留她在家里做保姆。
后来他们相爱了。
婚后生下一个男孩,三年后,又生下一个女孩,也就是我的朋友。
父母为她取下一个好听的名字:恩和其其格。
恩和在蒙古语中意为平和安康,寄托着父母对她的爱与祈愿。
我猜,是父母的宠爱,哥哥的保护,恩和才得以成长得如此善良正直,努力上进。
可是恩和的人生,却没能像名字一样安安稳稳。
十八岁时考入国立大学,远远赶超同期学生,刚毕业便有机会进入华国大使馆实习。
恩和很聪明,学习也是拼命的。有时我学累了,懈怠了,坏心眼地想让她和我一起参加联谊。
她拒绝了,告诉我:我的哥哥很优秀,我不想被他落下,也想去找他。
曾经听恩和提起过,哥哥因为成绩优异作为交换生去了发展更好的华国。因为背景和专业的特殊性,她已经四年没能见过哥哥。
恩和顺利地通过实习期,留在大使馆工作。而我知道以自己的成绩,在中心城市不会有太好的发展,便回到家乡寻到一份电视台的稳定工作。
我依旧和恩和保持联系,邮寄书信,后来用电脑邮件,发手机短信。从天气,食物,工作中的烦心事,以及感情中的磕磕绊绊......原本一切平静如常。
直到有一天深夜,恩和给她发来一条短信,称:我要去做一件事,大概会有生命危险,但我不后悔。
我问她去哪里,要做什么事。
恩和只告诉我:我想让和我妈妈一样的人,都能解脱出来。
我说,保护好自己。
恩和没有回复。
半年后,我等来了恩和被杀害的消息。
我被警方传唤,调查,笔录。带着我去现场辨尸,确定受害者是否为恩和。
即使她五官被割得血肉模糊,我依旧一眼认出这是恩和。
恩和被杀害得十分残忍,百分残忍,千分残忍,万分残忍......我找不出一个合适的程度词。
现在的共识不提倡将镜头聚焦于女性受害者,可我该怎么去形容恩和受到的苦难呢?
她的遗体被抬到担架上时,腿,无论如何都压不下去,将盖着的蓝色布料高高支起。
听法医描述,她的腿骨已经被按折,又扎入肉里。
逮捕凶手,过程比想象中的顺利。
杀害恩和的罪犯,是大使馆的男性随员,与她有过一段工作上的合作。
到这里,我要补充一点关于恩和父亲的信息。
父亲年轻时因政策补助被调到外蒙,工作、成家、养育......在这里将近十五年。
后来因心脏问题劳累猝死在办公室,母亲继续抚养兄妹长大。
恩和死后,她的母亲在巨大的悲痛中挺着一口气,等待检方和警方的结果。
两个月后,终于第一次开庭。毫不意外地,刘被判处死刑,又提起上诉。
等待二审前,我终于第一次见到恩和的哥哥,苏和。
与恩和的描述别无二致,长相确实像妈妈多一点。
他沉郁寡言,表现出异常的冷静内敛。
实不相瞒,那时我是有一点讨厌他的。我感觉他并没有同恩和一样重视这份血缘关系,也许在华国的生活更适合他。
直至那件事的发生,让我意识到苏和像他名字的含义一样:如银斧头般坚韧锋利。
——苏和私自解剖了恩和的遗体,被警方拘留扣押。
同时我们也等来了另一个噩耗,宣判之时恩和母亲在我身边晕厥倒地。
——犯罪者刘,因有精神问题,被宣判无罪。
是的,无罪。
并且遣返回国,接受治疗。
而被害者的母亲,拖着病弱的身躯都未被医治过。
我和恩和的母亲,选择上诉。
终审宣判,未改。
恩和的母亲再次晕倒,被送去急救后,无力回天,与世长辞。
判决下达后的第七日,也就是母亲的头七那天。
苏和被拘留所放了出来,他瘦了很多,胡子也长,脸是灰色的。
即便听到母亲去世的消息,苏和也只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对我说谢谢,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我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打不通的电话,不回的消息。让我生出愤怒的力量:恩和只剩我自己了,我要替她讨回公道。
我拿起笔,写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屡屡被报社拒绝。
有一个刚刚成立的小报社,接受了我的投稿。可还未刊登印发,因税务合规问题被查封取缔;我仍没有放弃,用个人账号在社交平台发布案件的详情,宣判的疑点,但皆被封禁。
就这般的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得知苏和已回到华国的那天,我彻底战败了。
像逃兵般烧毁了记者证,把我的、恩和的理想和信仰付之一炬。
兜兜转转,走走停停,最终落脚在现在生活的地方。与我爱的人结婚,有了一对可爱的儿女,过着平静幸福的生活。
可我总是梦到恩和的笑脸,下一幕是被害时的模样。
我总是从噩梦中醒来。
但今天,我也许真的从噩梦中醒来了。
犯罪者刘,受到了惩罚。即使脱轨于法律匝道,可他的的确确受了迟到二十年的“死刑”。
而如今一个问题犹如利剑悬在我的头顶。
苏和的做法,我到底该如何看待?
文章写到这里时,两个孩子在院里玩累了,躺在我身边睡着了。
哥哥紧紧攥着妹妹手。
我想,假若有一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妹妹身上。
我不会让哥哥做出这样的决定,我身为母亲会先行一步,尽管这不是一件好事。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我常常对这句出自戏剧《安提戈涅》的台词,陷入深深地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