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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16)

作者:岩城太瘦生 时间:2021-06-01 07:18 标签:情有独钟 年下 天作之合 宫廷侯爵

  到了房外,掩好房门,他才扶着墙咳嗽起来。咳得厉害,从耳朵到脸颊都是红的。
  *
  惹了阮老爷发火,再加上自己的手也不太方便,阮久就乖乖在家休息了几天。
  这天他正躺在榻上,枕着兄长的腿看画册,铜人进来了:“小公子。”
  阮久把画册丢到一边,蹬着脚坐起来:“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他看了一眼阮鹤,小声对铜人道:“我不是让你去武当山买秘籍吗?”
  “小公子,老爷派人把我喊回来了。”
  “啊……”阮久为难地搓了搓脸,“是不是我爹有什么事情?那你做完我爹吩咐的事情,再去一趟峨眉山吧?”
  “老爷说,以后不准你派我去买武功秘籍。”
  “那我派十八……”
  “老爷已经吩咐了府里所有人,谁都不准帮你买秘籍。”
  阮久要闹了:“他干嘛呀?我就这么一小点爱好……”
  “小公子别难过,老爷特意给你准备了两本秘籍。”
  阮久一愣:“什么?”
  “这个。”铜人从袖中拿出两本书册。
  阮久接过书一看:“《金钟罩》?《铁布衫》?”
  阮久沮丧地垂着眼睛,还没来得及闹,铜人又道:“小公子,鏖兀人在罗绮庄订的衣裳都做好了,老爷说,让你去送。”
  “我才不去!”
  阮久真的要闹了!
  阮鹤摸摸他的脑袋:“不要紧,兄长帮你找秘籍。”
  “真的?”阮久抬起头,眼睛放光。
  “真的,兄长给你找《降龙十八掌》。”阮鹤一拍他的左手。
  阮久被打的左手还没好全,拍一下,“咿唔”一声。
  拍两下,“咿唔”两声。


第12章 两只狗勾
  阮老爷说,既然鏖兀使臣是阮久带去罗绮庄的,赫连诛派人送来的钱也是阮久拿了,所以鏖兀人在罗绮庄定的衣裳,也应该由阮久送过去。
  阮久自然是大大的不愿意。
  无奈阮老爷是罗绮庄的老板,还是他老子,他再不愿意,也只能收拾收拾,准备出门。
  阮鹤见他拧着身子站起来,手上还摔摔打打的,极不情愿,又好气又好笑。
  “你要是不愿意,那哥代你去就是了,何苦摔东西?摔坏了也是你的。”
  阮鹤说着便要起身,阮久回头:“不要,我自己去。”
  他一扬手把挂在衣桁上的披风扯下来,一甩衣裳,就披上了:“哥,我先走了。”
  阮鹤知道他在担心什么,但阮鹤也担心他,最后还是让小厮把自己的披风也拿来了,对阮久道:“哥陪你去。”
  “不用,我自己去就行了。”
  阮鹤上前,帮他把披风系带系好:“哥跟你一起去怎么了?我也好久没有出门走走了,先陪你去送衣裳,送完衣裳,我们在外面吃饭。”
  他这样说,阮久也不好再拒绝,只能让人去套车。
  *
  鏖兀使臣被安排住在东边宣和坊的驿馆里。
  阮久骑在马上,与马车并行,身后跟着十来个运送货物的伙计。
  很快就到了驿馆,阮久翻身下马,顺手把马鞭缠在腰上:“哥,我自己进去就行了,你在车里等一会儿,我马上出来。”
  阮鹤颔首:“有什么事情就派人出来。”
  “好。”
  驿馆里人来人往,阮久大步往里走去。
  正巧这时,那个叫做阿史那的鏖兀使臣从里边出来,与阮久擦肩而过。
  阿史那脚步一顿,扭头去看他,探察的目光追着他走。
  阮久浑然不觉,看见上次来阮府给他送东西的格图鲁,朝他挥了挥手:“图鲁!”
  格图鲁就在走廊下,看见是他,是高兴的,也有些无奈:“阮小公子,我不姓格。”
  见格图鲁过来了,阿史那也就收回目光,继续往外走去。
  那时阮家的车夫正牵着马,将马车赶到墙边。马车檐下挂着两盏描画“阮”字的灯笼,帘子自两边挽起,阮鹤坐在里边闭目养神。
  阿史那透过窗子看见他,阮鹤察觉到有人在盯着他,倏地睁开眼睛,转头回看过去。
  鏖兀人不太友善的眼神,会让阮鹤回忆起去年在西北不太愉快的经历。
  他的眼神转为冰冷,将对面不善的目光逼退回去。
  阿史那快走几步,很快就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
  格图鲁进去通报,没多久,赫连诛就出来了。
  他是跑出来的。
  助跑,起跳,最后冲进阮久怀里!一个大大的拥抱!
  软啾来找他玩耶!
  阮久被他撞得心口一疼:“小心我的小心肝……”
  不是很懂汉话的赫连诛听见的:“小心,我的小心肝!”
  赫连诛表情一亮,牵起他的手要带他进去,阮久却不肯:“上次你在罗绮庄定的衣裳做好了,我给你送过来,马上就走。”
  赫连诛一副听不懂的模样,拉着他的手仍要进去。
  阮久扣起脚趾抓紧地面,跟拽着狼狗开饭似的,拽着赫连诛,就是不肯跟他进去。
  两相僵持之时,格图鲁道:“小公子,衣裳还是要看看的好,要是有什么要改的,也好直接拿回去改。”
  没办法,阮久只能跟着赫连诛走。他抬手招呼门外的伙计:“把东西抬进来。”
  *
  房里,两三个木箱子被打开,伙计们搭起衣桁,将锦衣华服挂好,好让赫连诛看看。
  赫连诛绕着衣桁转了一圈,看中一件圆领袍,捏着衣袖摸了又摸。
  这是当时阮久让裁缝按照自己身上那个形制做的。
  今年永安城的流行款式,加大衣摆,走起来格外风流,腰带上再缀飘带,飘带上或绣花或镶金玉。纨绔子弟人手一件。
  伙计把衣裳从衣桁上取下来,交给赫连诛:“使臣若是喜欢这件,可以先去试试,倘若有哪里不合适,我们再拿回去改。”
  赫连诛抱着衣裳就进了里间屏风后边。
  阮久在外边等着,找了个位置坐下,撑着头,兴致缺缺。
  他终于体会到,那些陪着夫人逛罗绮庄的大人们的想法了。
  无趣,十分之无趣!
  没多久,赫连诛从里边探出脑袋:“软啾!”
  阮久从位置上跳起来:“不许这样叫我!”
  赫连诛伸出低低地挂着一只衣袖的手,软了语气,撒娇道:“软啾……”
  “你还是小猪小狗呢!”阮久走到屏风后边,“连衣服都不会穿,小蠢蛋。”
  鏖兀的衣裳大都是皮毛或粗麻制成的,不怎么漂亮,更不复杂,赫连诛搞不懂大梁的衣裳,也很正常。
  偏偏阮久现在不高兴,看他也不顺眼。
  阮久拽起另一只衣袖:“这里。”
  赫连诛把手臂穿过去,阮久扯了一下衣襟,低头帮他把系带系上。
  阮久低头的模样格外乖巧,他生得白,脸小,但还有些婴儿肥,看起来就软乎乎的。
  赫连诛之前没注意过,现在看见了,十分好奇,便凑过去看他的脸。阮久被他忽然凑过来吓了一跳,伸手捏住他的脸:“干什么?”
  赫连诛便用脸蹭蹭他的手,阮久按住躁动的“小狗”,低声训斥:“别乱动。”
  赫连诛笑了一下,阮久捏着他的脸:“我知道你听得懂汉话。”他直把赫连诛捏成个小金鱼:“图鲁跟我说的,你这个心机小狗。”
  一听这话,赫连诛目光一暗,终于舍得开口说汉话了:“软啾,我不是故意的,我只听得懂一点点汉话,真的。”
  “听起来可不像。”
  方才这一串话,他说得可标准了。
  阮久盯着他:“跟我念。”
  赫连诛点头:“嗯。”
  “阮。”
  “久。”
  “阮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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