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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万人迷是老实直男[快穿](233)

作者:照花捕月 时间:2026-02-06 14:19 标签:快穿 系统 万人迷 轻松 成长

  他一想到刚才的状况,就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理智,变成全凭动物本能反应的存在。
  而这些都是林承斯带给他的体验,这令他感到恐惧,有一种已经陷入深渊,并且随时会被深渊彻底拽进去、深陷泥潭的恐慌感。
  “要继续试一试吗?现在你不用担心会突然失.禁了。”林承斯脱了衣服,从被子下面钻进来,虽然是询问,但他并没有给阮时予回答的机会,自说自话的掰开了腿,“我可以像昨天那样,不动你,只是亲……”
  这话要是放在刚刚,阮时予可能还会相信,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耳根子软,又很好骗的人,经常别人说什么他就信什么了。
  可是林承斯在卫生间里已经做了一次不顾他意愿的事,他就稍微能打起一点警惕心了,不敢再轻易相信林承斯。
  “你简直就是个疯子。”阮时予突然清晰的认识的这个事实。
  他见过疯子,但还没见过林承斯这种,掰着他的皮肉,想要把脸全部埋进来似的。他也算是经验丰富,却还是会被林承斯一系列变态行径给吓得心慌意乱。
  他深吸一口气,不敢再装鸵鸟,不然林承斯说不定要不管不顾的跟他做到最后了。林承斯根本就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只捡他愿意听的话听进耳朵里,完全听不进不利于他的话,直接屏蔽掉。
  他如果一味的温顺听话,体贴照顾,林承斯只会越来越得寸进尺。
  于是,阮时予收起了那点欺瞒他的愧疚之心,抬脚踹了踹,结果刚好踩在了他的肩膀上,用不轻不重的力道蹬了一下,“够了,到此为止吧。”
  “承斯,刚刚的事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我不喜欢那种难堪的情况,不过我体谅你失忆了,没有安全感才会这样。但是昨晚你都听见了的,我今天要回去陪他,不然他还会怀疑我们的,那我们以后恐怕更难见面了。”
  他心理嗤笑一声,“你也不想被他发现我们的关系吧?”
  如果被容嘉发现了他们出轨,会怎么样?
  容嘉看起来很喜欢阮时予,他应该不至于会分手,大概率会选择让阮时予跟自己断掉,然后跟他和好。
  林承斯本来还在嫉妒容嘉,可以霸占阮时予男友的身份,可这一刻他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如果阮时予到时候面临二选一的情况,他会选谁?
  林承斯闻言,浑身沸腾的血液仿佛瞬间变得冰冷而凝固,答案似乎毋庸置疑了,他肯定会选那个容嘉吧?毕竟他们才是正式交往的关系。
  那么到时候,他就只能被阮时予牺牲掉了,说不定还会成为他和容嘉之间的一次助攻。
  “……当然,我肯定不希望暴露我们的关系。”林承斯脸上的自信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略显单薄的声音,和看不出表情的脸。
  他稍稍退开,像一只被捏住了狗绳的大型犬,已经被驯服了,所以拥有尖锐虎牙的嘴巴都被带上了防咬器。
  作为见不得光的情人、登不上台面的小三,他最应该做的除了取悦阮时予,还应该要懂得知进退才对。
  这样一想,昨晚他差点因为吃醋,而导致容嘉差点发现他和阮时予的出轨,那他岂不是相当于差点就失去了阮时予?!
  这样的念头让林承斯瞬间后怕起来,他即便失忆了也能猜到,自己曾经劣迹斑斑,他在阮时予心里大概只是一个用来消遣时间的情夫而已,怎么可能跟容嘉相提并论呢?
  就算阮时予对他可能有点喜欢,但那点喜欢也肯定比不上他对容嘉的喜欢吧?
  根本不需要权衡利弊。
  “你知道就好,所以就别闹了,我得赶紧回家。”
  阮时予没想到这招竟然如此奏效,连忙翻身下床,在衣柜里翻找衣服,随便找了件有些长的衬衣换上。
  林承斯这会儿倒变得安静,没有阻拦他,在身后盯着看他换衣服。大腿上还挂着一两个吻痕,明晃晃的粉色点缀着白嫩的皮肤上。
  也许容嘉会发现这个吻痕。也许等阮时予回家,可能容嘉会因为没开灯这里的原因,没来得及发现吻痕,然后就在那里覆上新了的吻痕……但无论如何,容嘉留吻痕是名正言顺,而他却是偷偷摸摸。
  林承斯开始感到不安,恐惧,这些陌生的情绪让他的内心变得凌乱而破碎。
  好在他并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他也从来不会后悔自己做过的事,他凡事追求本能,昨晚和刚才都是抱着一种“不做就会后悔”的心态,追随内心的想法做事。很快他就收拾好情绪,转换为:他应该要想办法挤掉容嘉上位才行。


第116章
  很快,林承斯和伏纨一起送阮时予回家。具体来说是伏纨在前面开车,林承斯非要跟上来送他,就直接坐到了后座上,挨着阮时予。
  阮时予担心他头上的伤,不想让他出门,但是林承斯脾气太拗,他和伏纨都劝不住,只能让他一起了。
  林承斯看出阮时予担心他,一路上故意装头疼,阮时予就让他枕在自己腿上休息。
  为了得到阮时予的照顾,身形高大的林承斯很快蜷缩起来,把大脑袋放在他的腿上。
  阮时予心想他终于安生下来了,果然吃软不吃硬。而林承斯则是在想,这可是阮时予头一次主动照顾他,看来他果然喜欢温柔一点的,难怪以前的自己会克制本性,戴上面具,假装成温柔绅士,并不全是因为他不行,原来是因为阮时予喜欢这样的。
  二人心思各异,气氛倒还算和谐。
  伏纨时不时透过后视镜扫一眼。
  清瘦美人膝前枕着一个比他体型大一倍的男人,看起来柔弱,却能让男人在他面前像条听话的狗一样。
  不得不说,这二人光从外貌来看还是挺般配的,而且似乎还彼此喜欢着。这个认知让伏纨觉得眼前的画面变得有些刺目了。
  到底是林承斯失忆后性情大变,还是他以前和阮时予在一起时就是这个样子?如果是后者,那林承斯这厮也未免太割裂了,竟然会有如此温顺的时刻,为了喜欢的人变得听话温柔,简直就是恋爱脑才能做出来的事。
  伏纨觉得相当诡异,他就像披上羊皮的狼一样,演技很拙劣,可阮时予为什么却适应良好?看来……阮时予也早已习惯了林承斯的这种表演?可林承斯这神经病,他和恋爱脑这三个字能扯上关系吗?
  阮时予让伏纨把车停在小区后门,以免被熟人看到,下车前他还担心林承斯会缠着他,因为他觉得林承斯这趟跟着他出来可能就是别有用心,比如想去他家什么的。
  好在林承斯跟他说了再见之后,就没缠着他了,甚至都没追下车,让他不由松了一口气,这样就不会有人看见了。
  林承斯其实相当想跟着他下车,让周围人都看到他和阮时予走在一起,可是他不能。
  既然下定决心要上位,那首先就要有情夫的样子,在得到阮时予对他比对容嘉更多的喜欢之前,他不能太招摇。
  “你真的是我的保镖?”林承斯这才开始盘问伏纨。
  昨晚阮时予跟他简单解释过了他的情况,还说他家庭复杂,所以阮时予对他也了解的很少。
  他终于想起来干正事了吗?伏纨心想。他谨慎的说:“对,请问你是想起来了什么吗?”
  林承斯:“没有,我完全不记得你。”
  他隐约觉得伏纨不是对立面,不过却很讨人嫌,应该是之前对他留下的一种潜意识里的印象吧?
  林承斯向他问了一些关于自己的问题,伏纨早有准备,把提前做好的文档发给了他,让他可以自己看自己的信息,从年龄、大头照到他失忆之前做的事都有简单记录,一目了然。
  这还是林承斯醒过来后,第一次主动了解自己的身世。
  他之前的确不关心这些,就像他眼里只有阮时予一样,这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当他发现自己完全不想了解自己的身世时,就猜到了那些可能并不是值得回忆起来的事情。
  现在看来,的确如此。
  他的过去,几乎是被放养的,并且时不时就会被绑架,遭遇不测。他的母亲早亡,父亲从事危险的行当,对于儿子的要求就是,如果没有自保的本领,就不配当他的儿子。所以他还有十几个继兄弟,都是父亲领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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