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们不想继承家产(22)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回去劝菲菲跟你哥分手,你也放过我,两全其美。”唐家的兄弟情谊掺了点塑料杂质,无法提纯。
许夏临重新坐直身子,嘴边笑意更深:“如果你有办法说服菲菲跟我哥,我只会对你刮目相看。”
唐斯试探地问:“......所以你意思是?”
许夏临笑道:“会对你更加着迷的意思。”
“你妈。”对方像个甩不掉的狗皮膏药,有点烦人,也让唐斯有点怂。虽然怂,但装腔作势不能输,“到底要怎么样你才能放过我?要不你就当我死了吧,如果你觉得缺少实感,我可以假装举办一场葬礼让你找找感觉。没关系,我不嫌晦气。”
对海王直男而言,没有比被gay缠上更晦气的事。
“不会放过你的,”许夏临的回答果决得让唐斯怀疑他早就预想到了所有可能性,“就算你死了我也要跟你冥婚,我不嫌晦气。”
妈的,忘记录音了,现在报警还来得及吗?唐斯暗自悔恨。
可恶!他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竟然连男人都不放过。
也不知是天道轮回,还是他当渣男的报应。
唐斯不得不再次审查起眼前人,用他们养鱼界的行话来说,这长相,上天钦赐的龙王命。
只可惜年纪轻轻,误入歧途,暴殄天物。
“为什么会看上我?”唐斯自暴自弃了,他至少要知道失足少男的动心的契机,好吸取教训,绝不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许夏临想了很久,久得唐斯改变了主意:“算了,我也没太大兴趣,不是很想知道原因。”
许夏临相当较真:“你说过会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唐斯一听,拍桌而起:“放你妈狗屁,我都没见过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们四兄弟长得挺像的,不如改天有机会约出来让你仔细分辨一下,别他妈的上错花架嫁错郎。”
“我们见过,我不会认错。”唐斯的反应完全在许夏临的在意料之内,他浅浅一笑,“你忘了,没关系,我记得。”
“我对你的一见钟情,在你已经忘记的更早之前。”
第24章 好汉不提当年有
苒苒看着躺在床上发呆的唐斯,平日回到家总会跟她打招呼,然后叽里呱啦地聒噪个不停的三少爷,今天破天荒地有点魂不守舍,心不在焉。难道是因为替四少爷上了一天班,感受到了赚钱不易和社畜的悲哀?
“少爷,需不需要喊心理医生来看看?”苒苒问,“您没上过班,会受到冲击也是很正常的事。”
唐斯还是没回答,满脑子都是今天在办公室跟许夏临的对话。
许夏临问:“为什么放弃拉小提琴?”
唐斯一愣,反问:“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许夏临的回答有些牵强,他的目光收回了一瞬,又立刻重新投向唐斯。
“没什么,觉得自己不适合学小提琴,没那慧根,所以不想继续浪费时间了。”
“我不信。”
唐斯将椅子转了一百八十度,躲在椅子后面:“不信拉倒,我就是习惯了轻言放弃,没什么恒心。”
“我说了,我不信。”许夏临的驳回容不下半分迟疑,他的态度斩钉截铁地落在唐斯耳朵里,“你不是那样的人。”
“能不能把你的自信分我一半?”唐斯把椅子转回了正面,许夏临发现他的脸色有些阴沉,似乎在生气,“我们才见过几次面?你了解我多少?轮得到你对我指手画脚。”
“我说喜欢你不是开玩笑的,”许夏临的表白毫无征兆,“希望你能只属于我一个人,也不是开玩笑的。”
唐斯连忙皱着眉头制止:“嘘嘘嘘嘘,男人的告白我不想听,是谁在狗叫?”
唐斯立刻捂着耳朵唱起了大悲咒,办公室内瞬间佛光普照。
然而许夏临没有因为唐斯的佛音咏颂住口,他声音冰冷但也很坚决:“唐斯,我喜欢的人是什么样,我很清楚。”
他收起回忆,发现苒苒左手持黄符,右手端圣水,腰间挎着一把桃木剑,中西结合活大仙。
“苒苒,这......是什么门路?”
“您已经超过半小时没有说话了,如果您的舌头还没被人割掉,那就只可能是被不干净的东西附了身。”
“这些都是伪科学,是封建糟粕。”唐斯示意她收好驱邪道具,“我没事,不用担心,我只是在思考。”
苒苒离开唐斯的房间后,立刻在门外挂上了十字架,又从仓库里搬出被唐轩辕封箱多年的八卦镜和观音像,把它们通通放在了唐斯房门外。
唐斯上一次动脑是大学学高数,苒苒见证了他三次挂科,终于在第四次补考取得了60.5分的生涯最佳成绩,逃过了重修的命运。那天是六月二十三号,这个特殊的日子已然成为唐家重要的纪念日之一。
所以唐斯说他在思考,在苒苒听来他不是开窍,他就是中邪。加上唐斯不喜欢自然光照进他的房间,哪怕是月光也不行,遮光性极强的窗帘常年紧闭。综合看来,完全符合中邪的条件。
屋内昏暗,没有开灯,唐斯从没有让哪个男人在自己的脑海里霸屏如此之久,许夏临某种意义上也算是成功吸引到了他的注意力。
由于许夏临的缘故,他一整天都没机会跟姐姐或妹妹贴贴,他一扎进女人堆,许夏临就厚脸皮地一同凑过去。
主要是许夏临特能装,笑得跟个大善人似的,明明是gay,还跟他抢桃花缘,真不是人!
唐斯知道他在装模做样,却拿不出证据。
妈的,果然还是要录音。
“为什么突然提起小提琴,那都什么年代的事了。”唐斯翻身,众所周知,睡意会在任何时候光临,除了睡点。
*
男孩站在舞台上,那是一个很高且很宽广的舞台,头顶打下的聚光灯束像金色的鸟笼。男孩试着走了几步,那光束总是紧紧跟随他,忽然台下掌声轰动,他才发现自己身处座无虚席的音乐厅,台下听众的面容藏在黑暗之中,看不清长相,都是瘦长的梦魇。
比起光束,不绝于耳的掌声,还有坐满观众的高墙更像牢笼。
男孩被困在喧哗不息世界,周遭的议论声越来越大,足够掩盖天上的雷鸣与地上的暴雨,足够掩盖男孩自己的声音。
有人指着他,高声赞扬:这就是天才!这是天赋!这是天禀!
有人鼓着掌,满眼欣羡:老天爷赏饭吃,随便就能抵达常人难攀的巅峰。
有人转过身,评论刺耳:投了个好胎就是不一样。
男孩想逃,但这是一个没有后场和幕布的舞台,唯一的落幕方式似乎只有纵身跳下去,跌入不见底的深渊。
男孩有些犹豫,他分不清自己是害怕永远下坠,还是害怕粉身碎骨。
“啪!”在远离舞台的角落另一束灯光亮起。噪音如潮水般退去,世界同时按下了静音和暂停键。男孩虽然没能从牢笼里逃出去,却迎来了珍贵的片刻宁静。他的目光投向另一束光,那束光缓慢地向他靠近,当它来到男孩面前时,男孩在那束光里见到一个年龄比他更小的孩子。
他跟其他人不同,男孩能看清他的脸和五官,总觉得眼熟,但说不上是在哪里见过。
“你真厉害啊,”他开口,稚嫩的声音透露出与热烈截然相反的态度,“能这么努力地,全心全意地做一件事,我很佩服。”
男孩听了,怔怔地回答道:“因为我是天才,所以这点程度......”
“就算是天才,不努力也不会成功。”他打断男孩的话,自顾自地说,“别否认自己的努力,你真的很厉害。”
“真的?”
“真的。不仅厉害,还耀眼得像太阳一样,我最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了。”他笑了笑,“你能不能演奏一首只属于我的曲子?”
*
梦戛然而止,唐斯睁开眼,是苒苒打开了屋里的灯。她走进来,身后跟着三个推着餐车的佣人:“少爷,再睡下去晚上会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