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124)
宇文凉也坐在战车上,但他的战车更偏向于防御,远远看去,仿佛一口保护严格的黑棺材。拉车的八匹战马也都是身披甲胄,精神抖擞。
他在等丕州军与托博人这一战的结果。
“这宇文大趾,还真是善战。”宇文凉坐在车中,他白面有须,威仪不俗,手搭在膝头,手指头敲着膝盖。
他的两位谋士坐在一旁,并不多言。其中一位若宇文霁看见,必定会觉得眼熟,这人就是曾为宇文霁的老师,可后来被宇文霁逐出丕州的方品,方家后来被崔王妃所灭,反而是他带走的这一支,成了方家的独苗苗。
方品还是当年的那个慈爱小老头的模样,虽没变得年轻,却也没怎么衰老。他闭着眼睛,揣手靠着车,并不多言。
另一位中年谋士长了一脸的络腮胡子,若非打扮,倒更像是个莽汉武将。他叫陶怡,陶安平,号定疆居士,他年少时,就有当时的一位大儒评价他“安国定疆,当倚此子。”他与孙家的孙惊蛰,并称两大隐世奇谋,没想到,他已出仕于蒲王了。
至于孙惊蛰,他却依旧居于尚粮郡的孙家祖宅里,安心教导孙家子弟,看样子还是半点出仕的意思都没有。倒是孙家的年轻子弟,已在各家崭露头角,尤其有一个叫孙季谦的,于宇文德麾下,颇有名望。
宇文凉的嘀咕,没得到任何一位谋士的回应。先前方品让他趁乱衔尾攻击,连疾勒人带着丕州军一块打乱。那个吕墨襟拉起来的队伍,应该多数只是被抓来的力夫,做做样子的,真驱使着上阵,他自己就得大乱,不足为惧。
但宇文凉没听,他想的是等两边打完了,不管谁赢,都消耗巨大,那时候他再上,更为稳妥。
两人都深知这位大王的性子,便都不再劝。
又过半个时辰,天色已经渐晚了,宇文凉忍不住问:“两位先生,若丕州军与托博人正要连夜作战,咱们也要守在这儿?”
方品道:“守吧。”
陶怡道:“嗯。”
宇文凉叹气:“若咱们安营,就怕布置到一半,对方停战,咱们失了好机会。可若不安营,难道就这么跟着站一晚上?吃食也不好做,难道要让士卒饿着?”
外头突然有传令兵跑来:“大王!托博人溃了!”
“哦?!再探!”宇文凉大喜。
可接下来的消息,却让宇文凉不喜了,因为托博人的溃,是真的溃,不是杂胡历来的散而不溃。宇文凉没想到,宇文霁竟然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把托博人打跑了。
这群杂胡原来战斗力这么差的吗?
没人知道谁是第一个溃的,但在某个时间点之后,托博人突然开始一个接一个地调转马头,在黄昏的血色阳光下,惨叫哀嚎着,不辨方向地奔逃。以至于有不少托博人,冲向了蒲王,甚至吕墨襟的军阵,即使还没靠近就被弓箭射杀,却依旧跑得前赴后继……
黑沉沉的铁骨朵抖动了两下,被宇文霁放在了地上,他也终于坐了下来,战车颠颠簸簸地驶出了战团,车辕上的刘咸和刘饱都快给颠飞了,宇文霁却坐得极稳依旧岿然不动。只是车轴有时候会发出不太好的声音,看来这次作战时间是真的太长,太难为这辆车了。
宇文霁把半个身子探出车外,朝后看去,他的卫队慢慢集结。战车没了两辆,有一辆车走得歪歪扭扭的,宇文霁示意让他们赶紧停下来别跟了,那辆车不甘不愿地停下了。自然有一队骑兵分出去,保护战车。
带着七辆战车,以及部分骑兵,宇文霁冲向了宇文凉的军队,为表示友好,他让士卒举着小旗先过去表明身份。
宇文凉听说之后,又开始嘀咕:“杀?还是不杀?两位先生说呢?”
方品:“不杀。”
陶怡:“不杀。”
宇文凉一愣,他看向方品:“怎么方先生也如此说呢?”
“其击溃托博人,士气正盛。”
“可宇文大趾近在眼前,难道我全军压上,还不足以杀他一人吗?”
方品沉默了一会儿,他想了想自己离开时宇文霁的模样,叹一声道:“大王,宇文大趾一人击杀两千禁军之事,并非谣言。当时,他年仅八岁。”
方品见过宇文霁杀崔家人,当时他更小,且赤手空拳,方品回去找了一块羊骨头在手里捏了半天,最后他是用刀背将骨头砸碎的,可宇文霁那种年纪捏碎一个人的喉骨,就已轻而易举。
他当时就很清楚,这世上若有万人敌,当是此子。可惜,他对宇文霁还是不够了解,万万没想到,这个年轻人竟然真的彻底无视了世家,无视了礼法规矩,身背骂名,却走到了现在。
陶怡也一怔,看向方品,方品很少谈及丕州的情况,更是避免直接谈论宇文霁,这是第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
宇文霁:[托腮]要不然以后都试试射飞了?
第101章 入岐阳
方品是真心拿宇文霁的战斗力举例的, 他又道:“大王,这样的人,除非是有什么不得不放手的牵挂, 否则他大军在此,想要逃的话,我们是拦不住的。”
方品都懒得提蒲王军的战斗力, 别说现在凶神一般的小平王, 就是老平王带兵,蒲王军这群也就打打乱民的军队,也不是人家的对手。
可他越这么说,蒲王脸色越难看。方品叹一声,闭嘴了。他也知道蒲王的性子, 只听得了夸奖,他原先也确实如此, 可现在这事儿实在是没法夸。
陶怡此时开口了:“大王, 托博人新败, 若宇文大趾死、平王军溃, 托博人或许卷土重来。我靖安州虽说不上首当其冲, 但大王英明睿智, 却是附近最为富庶的州郡了, 怕是会引其来攻。我靖安州虽然政通人和, 军威赫赫, 但托博贼人袭扰,也是让人头疼的。”
方品向陶怡投去敬佩的目光,竟然真的能夸呀。
蒲王脸色也终于变好,目露犹豫。
宇文霁等得不耐烦了,他饿了。他这身体是个标准的饭桶, 厮杀时肾上腺素爆表,感觉不到。现在停了手,馋虫就开始在他的肚皮里闹腾,胃像是在打鼓。士卒们不至于如他一般,但该也是饿了,宇文霁懒得再耽搁,就要让传令兵下令时,蒲王军从中间分开了,一位将军骑马出来道:“我家大王有请。”
这位将军话音刚落,他的马就惊了,也不止他,附近的坐骑多有惊嘶的。因为宇文霁站起来了,他的战车还是方才的样子,前边几乎是敞篷,宇文霁一手铁骨朵,一手大铁盾,甲胄上是一层层敌人半干涸的血肉,风一吹,腥臭之气熏人欲呕。
他突然冒头的震撼,跟现代大卡车突然展开,里边站出个变形金刚差不多了。
宇文霁拍了拍车板,现在驾车的是刘饱,刘咸缩在边上正在休息,刘饱一甩缰绳,战马当即开始前行。
宇文霁这支与敌人鏖战良久的小部队就踏入了蒲王的大军,走到一半时,那位将军大着胆子表示,其他战车骑兵不能跟随了。
宇文霁:“不跟就不跟吧。”
当看见宇文凉那棺材战车的时候,他又被要求下车。一手铁骨朵,一手铁盾牌,宇文霁跳下了战车。
附近的士卒,明确感觉到,地面震动了一下。
原本这一路上的要求,都是宇文凉的计策,宇文霁不答应,闹起来,便大军压上,将宇文霁杀了。他答应了,说明这人是个胆小怯懦之辈,宇文凉的马车周围早已安排了埋伏,也能将他杀了。假如宇文霁根本不敢进来,转身就跑,那宇文凉自然立刻追上,全歼平王军。
——虽然两位谋士都反对,但宇文凉还是想杀了宇文霁。他自认为这机会太好了,至于托博人的威胁……岐阳富庶,这群杂胡进来且要闹腾个两三年呢,两三年后,他该是都称雄天下了,自然能将杂胡赶出中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