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125)
可他没想到,宇文霁虽然全应了,这锐气却是半点未曾受挫。反而他初一亮相,就把棺材战车周围的官兵,狠狠挫了一下。
宇文霁跺了跺脚,又将盾牌和铁骨朵在地面磕了磕,乱七八糟的,原来长在人类身上的小零件,掉了一地。
宇文霁抬了抬右胳膊,肩膀处发出有点怪异的声音,他将铁骨朵靠在车上,走到车辕旁边,跟刘饱说:“甲片中间,是不是有什么东西?”
从刘饱的角度看来,肩膀有一处甲片确实看起来缝隙更大,他将手伸进去,很快摸出来了……半块还带着皮肉(嘴唇)的下颚骨。
刘饱这个稳妥人难得促狭了一回,把这块下颌骨朝着旁边人群就扔了过去。人群一阵惊呼,匆忙后退,甚至有人被同伴绊倒,难以起身。全身重甲的步卒,倒下了就很难靠自己的力气爬起来,宇文大趾例外。
刘饱和刘咸一块儿捧腹大笑起来,蒲王将军看了一眼两名车夫,这两人面上同样毫无惧色,只有嘲讽之色。
“是不是兵刃也不能带?”宇文霁又问他。
“啊?是。”
宇文霁便将大盾和铁骨朵都靠在了战车上,径直走向了宇文凉——对方已经从棺材马车上下来了,能看见一边的罗伞,他还布置了桌椅板凳。
宇文凉的表情现在有些复杂,事情发展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期。方品的话,其实还是有些作用的——让宇文凉不服气的作用。他决定在动手之前,先在气势上压一压宇文霁,最好能让他磕头求饶,宇文凉说不定能够亲手砍下他的脑袋,再提起这颗头颅去让方品看一看。
宇文凉纯粹就是以己(他见过的所有宇文家的王爷)度人(宇文霁)了……
宇文霁远看着只是魁梧,越近越不像是个人啊。他一路走来,地上留下深深的脚印,让人不禁怀疑他并非血肉之躯,而是铜浇铁铸的神像。
宇文凉很想回到车上去,可最初是众目睽睽之下,他还要脸,后来是他吓得脚软了,随着宇文霁的靠近,宇文凉身子不断向后贴,以至于整个人都贴在了椅背上。
宇文霁看着他,心知再靠近,这家伙就要摔到地上去了吧,便站在原地问他:“皇帝已带人逃出岐阳,你收到信了吗?”
“收、收到了。”
“接到人了吗?”
“还……未曾。”
宇文霁点了点头,道:“岐阳和鲁州,我都接手了。”
“好、好好。”
宇文霁对这个跟熊爹的名读音相同的家伙,没有任何好感,起名之间都要差族谱的,过世的长辈起个发音相同的也就罢了,还在世的这么起名,根本就是没把熊爹看在眼里。
该说的都说清楚了,宇文霁转身便走。宇文凉看着宇文霁庞大的背影,神色变幻莫测。他身后有一员将领,闷不吭声把弓拉开了。
“嗖——”“啪!”
宇文霁耳听风声,头都没回,回手拍了一下,如打苍蝇一样,把箭拍飞了,他脚步未停,甚至步履节奏都未曾变化。在他前方的士卒,本也是精兵,但面对宇文霁都不是鸡崽子面对雄鹰,而是面对老虎,有种一巴掌自己就要变肉泥的压迫感。
这支箭没有成为进攻的讯号,被宇文霁拍飞后,它弹在了一名士卒的身上,那士卒吓得大叫一声,直接扔了手中枪,双手捂头,蹲在了地上。
其他士卒听见他那一声大叫,也纷纷大叫,有的也原地蹲下,有的转身就跑,竟然发生了一起小规模的炸营。
宇文霁上了车,刘咸和刘饱看着这群人,其实很有点驾车碾上去的冲动,但大王的命令是回去,自然只能懒洋洋地驾车转向。
宇文凉坐在那,气得浑身发抖,陶怡与方品都根本都没下车,但两人从缝隙中将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俩很明白为何宇文凉的军队如此——没打过硬仗。
说好听是宇文凉会看时机,说难听他就如兀鹫一般,只会盯着将死之物,踩在不会反抗的尸首上耀武扬威。
蒲王卫队的战斗力也曾经极强,但那是现在的皇帝宇文鲜还是蒲王的时候了。他杀了赵家小皇帝夺位,把自己的卫队全部带走,这些年在岐阳跟着他一块儿糟蹋人。如今守城的主力,也是这支原卫队,此时他们应该也不剩多少了。
宇文霁与自己的卫队会合,卫队又离开了蒲王军,蒲王再如何生气,终究是没敢正经发令,对宇文霁动手。
宇文霁却也是回营才知道,宇文鲜还是把岐阳给点了。
“火烧得不大,已经扑灭。但不是我灭的。”
宇文霁握了握拳头,就该把宇文鲜塞石头塞个半死,然后点了。
吕墨襟最早占下了南门,却没第一时间下令灭火,因为城中还藏匿着身份各异的歹人,游侠盗匪、没跟着离开的禁军、破败世家的家丁,以及趁乱进城的托博人等等。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藏匿在岐阳的街巷中,意图袭击平王军。因此贸然铺开军队,对丕州军十分不利。
袭击原因自然也是五花八门,吕墨襟懒得挨个去问,一切袭击者杀无赦。
丕州军逐步推进,将窝棚与破败建筑物都一块儿彻底推倒,同时架起大锅,开始熬小米粥。老实的百姓就算惧怕,也被粥引诱了出来。剩下的意图不明者,全部杀掉,投降?投降的挂旗杆子上。
吕墨襟:“行盗匪之事,见势不妙跪地乞降便可坐享平安?置顺民百姓于何地?吾刀甚直,以其报怨,甚好。”
这话传出去,喝着粥的老百姓挺高兴的,甚至有些人得意了起来。因为这代表着,他们在丕州军眼里,可是高了那些盗匪一等呢。那些是只能掉脑袋、吊旗杆的,他们能喝粥,能活命。
杀气凛然的话,反而安了民心。
虽然让宇文鲜别烧宗庙,是吕墨襟提议的,可即便宗庙真烧了,他也没太大的急迫感。真正意义上,彻底占领岐阳,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然后皇宫的火就被其他人灭了。
岐阳城内剩余的火光,就只有丕州大军燃起的火把、灶火与篝火。
带人灭火的,却也是宇文霁的熟人——赵驹。
宇文霁一边听,一边朝嘴里倒着羊肉泡饼,匆匆听罢,便又登上了战车,重新点了一万骑兵,将托博人的大营推平了,又在周围扫了一圈。
虽黑灯瞎火,可达耶奇狡猾,宇文霁担心这家伙只是重伤,他要是缓过来,在宇文霁立足未稳的时候,给岐阳一下子,那可是够宇文霁受的。
【作者有话要说】
大趾:[愤怒]亲自砍人
墨墨:[撒花]命人砍人
第102章 差一点
宇文霁的平推一路顺利, 托博人大营其实已经让他们自己人先踏平了。托博人劫掠的财富、粮食和青壮奴隶,大部分都还在。
宇文霁追到天蒙蒙亮,停下来吃饭休息, 回过头又大概绕了绕。过午的时候,大军回城。
此时已有宅子给他住了,宇文霁便在临时的宅邸里先见了赵驹。
赵驹进来时, 若非吕墨襟事先提过, 宇文霁必定以为是恰好同名同姓的人。当年的赵驹,是个衣着华服的俊美大叔,现在的赵驹看着比乐箭老爷子还苍老,身着俭朴的灰黑色衣袍,头上的冠在刚进来的时候明明正过了, 行礼之后却又歪了,当年看着还乌黑的头, 如今却如他扎了一头枯黄的杂草。
赵驹见到宇文霁也是被例行一吓, 虽然当年看这孩子就知道他将来会是个“大人物”, 可谁知道能大成这样, 他身上还飘荡着浓郁的“死亡气息”。赵驹在心里叹了一声, 上前行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