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212)
这种队伍,可是比当地人凶悍多了。
不过这种人也要想法子给他们拆散了,不能让他们真抱着团在当地安家,否则现在是好事,要不了多久也成了危险,现在不杀人,以后就敢动手了。
三州开始了大规模建设,道路、码头、船坞、水渠,以及下水道,都朝着大量人口聚居的城市标准建设。
这次的工作,不再是毫无回报的劳役,他们有报酬,还能以劳役计算军功。而且这种大型工程的组织,更能培养起民众的组织性,外加让他们越发熟悉督亭卫及朝廷官员,这是多赢的好事。
同样都是驱使百姓劳作,平王军的三州热火朝天,其余江南世家的州郡也火……不过却是对百姓来说的刀山火海。
对比越强烈,逃亡的百姓也就越多。
到秋天时,三州相对稳定许多。
这就是吕墨襟的计策,占据了三州,等于给了百姓一个奔头,一个希望,降兵们也都朝三州跑,没谁祸害当地。
“谢谢墨墨。”宇文霁把吕墨襟搂在怀里,开开心心亲他的耳朵。
虽然只是主动出兵,但墨墨不提,宇文霁真会憋着。当年咬着牙收内附的疾勒人,因为不收,结果是灾难性的。可现在要是再来一棒子相当于宇文霁下辖百姓二分之一人数的异族要求内附,宇文霁绝对不干,他会拿刀子上。
江南虽然不是异族,但在颠覆宇文霁的统治基础上,江南世家跟异族也差不了多少,不过一个是先前总觉得在没能力的情况下插手江南,是给自己找麻烦。
因为墨墨现在才是对国家整体把握更准确的那个,
“不,这件事是我学到了。”吕墨襟被他亲得痒,却没躲开,反而笑着闭上眼睛,靠在了他的怀里,轻轻拍着宇文霁的胳膊,“原先我确实存着让江南杀成一团的想法,总觉得那样方才能够轻取江南。占据三州,也确实是心疼你。但我如今发现……现在这法子占据下的江南反而更稳固。过去,我是有些傲慢,小看天下人了。”
随着他们正式占据三州,从江南的探子传回的情报也更多。
比如很多百姓在能跟平王军士卒沟通之后,都会问:“为何大王不多派更多的人渡江,救下我们的家乡?”
士兵或督亭给出的答案很简单:“因为大王没有这么多人,江北还乱着,域外还有杂胡。各处都需要兵力。”
出兵之前,吕墨襟拿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宇文霁一起考虑,这就是宇文霁给出的答案。当时吕墨襟还在绞尽脑汁思考,到底该用什么借口,让百姓听到之后,依旧顺理成章地站在宇文霁这一边,而不会对江北军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而且这个借口还得足够简单,能在传播当中不被曲解。
这个答案,最简单,最真实,也最无法反驳——力所不能及啊。
可很多上位者是不会给人这种答案的,打断胳膊袖里藏,不乐意将自己的弱小对人言。
【作者有话要说】
大趾:[星星眼]人家很弱
第171章 斗石允
“大王也缺粮食、牲畜, 你们看见的这些粮食,是今年脈州的税粮,这些粮食甚至没进岐阳, 就直接装船运过来了。大王从十几年前进入岐阳后,就没修过房子,现在大王的房子还到处漏雨、漏风。都知道大王爱吃猪肉, 因为大王觉得羊肉太贵了, 舍不得吃。”
江南百姓闻之,皆号啕。
没有百姓问“为什么大王还能吃猪肉,他就不能不吃肉吗?”
即便百姓认为,大王种地都是金锄头,这也说明他们潜意识里也笃定了, 大王使用的一切都该是昂贵又珍稀的,是他们认知中最好的上限, 这是大王应得的。这年头假如不是皇帝太混蛋, 老百姓对君父还是很敬重的。
这话传来传去, 就变成他们现在吃的粮食, 都是大王饿着肚子给他们省下来的。
宇文霁虽然是大肚汉, 可他饿着肚子也省不下来这么多人的粮食。但无所谓, 老百姓不需要逻辑, 反正结果就是大王真好, 他们得好好回报大王。旁的, 百姓也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但乖乖听话就对了。
即便有自私的,也只敢私下里跟人蛐蛐。不可能有人光明正大说“大王就该不管北边人的死活,赶紧发大军过江南。”
江南世家听闻平王军传出的“谣言”,却只是破口大骂, 半点都不相信。屁的兵力不足,狗屎的为了百姓饿肚子,就你那一个个膀大腰圆的兵,说这话你就不怕天打雷劈吗?啊!
“宇文大趾太缺德了!”
“满嘴胡话!”
“不堪为君!”
“世风日下!豺狼当道!”
江南世家对宇文霁破口大骂,骂完之后,却一个又一个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他们都知道,等宇文霁真的说什么都不缺的时候,就是他大兵压境之时了。
江南要慢慢来,宇文霁准备明年冬天收梁州,彻底江南大概要用五到八年收服。其实宇文霁比谁都渴望江南,他渴望通过江南去天竺,大面积引进甘蔗和棉花。渴望船队去往更远的地方,引进辣椒、玉米、土豆和红薯。
他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电视剧,秦始皇吃玉米,还有一个手下对始皇帝说“陛下,臣不想要荣华富贵,只想地瓜番薯度日。”
他那时候觉得正常,后来才知道这些都是美洲过来的。始皇帝那时候要真有地瓜番薯,那大概就是“世界只有一个华夏”了。
可十月时发生了一件意外,梁州要提前收回来了。
石允死了。
他有一个很喜欢的妾刘氏,带在身边近十年,每次这个妾生了男孩子,他就会把孩子杀掉,因为:“我这是保你的命,孩子长到五岁,按规矩要杀了你的。我宠爱你,不舍得吃掉你。”
不久前,刘氏终于生了女孩子,她很高兴,以为终于能够养一个孩子了,可女婴还是被石允杀掉了。
这次石允道:“我活不了多久,临死前是要带走你的,她孤零零一个,终归是要被杀掉,甚至烹食,与其让别人吃了,不如让我将她干干净净杀掉。”
就在石允让这个刘氏又一次侍奉他的时候,刘氏暗藏发簪,一簪子捅进了石允的某个物件里头,然后转身就跑。
石允看着壮硕,可他毕竟年老了,且这个壮到现在,更多是用他疯狂的名声撑起来的,实际他是肥硕,戳到他凶器上头的簪子,也如同给他整个人撒了气,剧痛中的他,没能第一时间追上刘氏。
刘氏跑出去后,立刻将门关上。她可不是鲁莽之下的单独行动,她已经联合好了侍奉石允的内侍、宫女和石允的其他妾室。
这些人一直都处在石允的生命威胁之下,过去也不是没人反抗,但石允凶残多疑,祸害年轻男女前,会把对方暴打一顿、断了手脚,或者他脾气好的时候也是要戴着镣铐的。
能四肢健全被他“宠幸”的,都是至少活下来一些年头,得到他信任的,如刘氏。这样的男女,必定是样貌、情商,以及身体素质都极佳的。但能熬到这个地步的人,一般脑子却也不会太正常了。有的甚至真的“爱”上了石允这个肥壮、残暴的食人魔。
刘氏没爱上他,刘氏只是想活下去。因为貌美,她是被石允的手下一路赠送,最终上供到石允手上的,其他人都觉得她奇货可居,因此没有伤害她,可她见到了其他人的遭遇。石允身边是噩梦,可只有在石允身边,她才能多活些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