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小夫郎(94)
家里有儿子的自然偏袒自家儿子,恨不得张紫苏名声不好,自家好去捡漏。
家里有女儿的当然也有别的想法,今后自家闺女说不定还会说给自立门户之后的小沅大夫呢,谁能忍着这样的脏水泼到他们家未来的姑爷身上呢?
于是说张紫苏坏话的,和给两家人澄清的,村子里都有,事情闹得大了,那些造谣的就被抓出来狠狠批了一顿,还补偿了张屠户家好些米粮。
沅令舒得罪不得,那张屠户家就能得罪么?没有张屠户,村里谁能买到便宜新鲜的肉?
谣言在端午来临之前落幕,张紫苏能提出请沅家一大家子到家里过节,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两家也没有因为这件事生出龃龉。
毕竟沅家为了维护张紫苏的名声做到了什么样,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没有必要因为一些心思恶毒的小人,就断了这样好的一家人的来往。
沅家人也松一口气,生怕张紫苏想不开呢,谁想到这个小哥儿不仅脾气硬,性子更是不软,根本没受那些流言的影响。
“也好,正巧家里面也没地方包粽子,家里把糯米啊红枣那些都买好了,到时候你尝尝喜欢什么味儿,咱们多包一些。”姜氏已经没有像先前那样抵触他人的好意了,尤其是张紫苏动不动就往他们家提肉。
从最开始的惶恐,到后面的逐渐适应,前后也就七八天的功夫。
端阳的前一天,要去镇上采买些彩线、雄黄酒,之前修房子耽搁了,上次采购也没买,这次顺带买上。
至于艾草茼蒿之类的,他们村附近到处都是,连粽子叶都能自己去采,犯不着花钱买。
其实大部分东西都能在镇上买到,但沅令舟还是决定去一趟县里。
家里捡回来的小鹿不仅伤养好了,还跟着狗子一起训出些名堂来。
不仅会听口令起立趴下和握手,把丢出去的东西叼回来,定点上厕所这类最基础的,还会绕圈跑跳、跟随行走,以及发出咩咩的叫声。
这个好啊,呦呦鹿鸣,且想让它叫它就能叫,牵去书院门口叫两声,恐怕能被手头宽裕点的书生抢着要!
只是这价格……沅令舒还是和沅宁很是商量了一会儿。
沅宁觉得能叫价十二两,然后以小鹿和买主有缘为由,自降二两,有个讨价还价的空间。
但沅令舒觉得这个价格怕是很少有人能接受,一头成年的公鹿才卖六两呢,这肉都没多少的幼鹿喊价是成鹿的两倍,就算有钱人也不会这么糟蹋钱。
沅宁摆摆手指,这就是他哥不理解的地方了。
他这招,叫做噱头。
如果价格便宜了,哪里会成为人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尤其是会花大价钱买这头小鹿的人,沅宁一开始就瞄准的有钱人家公子哥儿,拿去当独一无二的宠物养的。
不说县城里没人养鹿的,就算有,能有这头这样听话么?
人家花了钱,不仅是有一条这般机敏的小鹿值得炫耀,花了多少钱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有面子,花的钱越多,越是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越是会显得小鹿的宝贵。
沅令舟有些说不过沅宁,两三倍的价格,就是他都会觉得良心不太安稳。
方衍年倒是觉得沅宁的说法很好,这个时代其实已经有奢侈品了,只是他们这个阶层的人接触不到一样。
上流贵族买用的那些,哪样不是溢价几倍几十倍,也没见那些黑心商家良心过不去呀?花了钱还显摆自己的东西多贵重呢。
这价格挺好的,也就因为是在县城,只卖得起十二两,若是去府城,甚至是京城,直接叫价就亏了,完全能够拍卖,这种独一无二的宠物,就算卖出百两的价格都不稀奇。
当然,那些地方太远了,方衍年估计在这个时代,恐怕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去逛逛,除非赶考,一般人离开本地都得去开路引,注明去哪里,去做什么,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离开当地的,否则会变成黑户。
即使是富商,京城也不是想进就能进的,就算千辛万苦进去了,也只能在限定的范围进行活动,哪能想现代那般自由,紫禁城都能买门票进去看看。
算了,也不用想那么远的事,过好自己眼前的小日子就行了。
方衍年也不是当了一回古人就非得去京城看看,帝王再怎么稀罕,也没多长眼睛鼻子的,他小时候一到寒暑假就满世界跑,旅游对他来说吸引力不大。
再说平头老百姓也看不到,就算是去皇城脚下也就只能远远看一眼,普通人靠近都是不允许的。
还不如把重心放在怎么说服二舅哥把小鹿卖个高价。
沅令舒为了给宝儿治病,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当了,赎回来就要五两银子。
沅宁是他方衍年娶的夫郎,方衍年这人还挺有担当的,虽然赚钱的人不是他,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在方衍年和沅宁两个人的游说下,沅令舒才捂着自己的良心表示同意,但沅宁还是想跟着去。
一来快过节了,想要去城里看看,另一方面,则还是担心他哥没那个底气叫价。
他二哥心思活泛善于结交,也时常能把东西卖个好价格,但就是太有良心了。
倒不是沅宁没良心,这不是大家都受益嘛!他们获得了银子,而买家获得了炫耀的资本,用他夫君的话来说,这叫双赢!
清晨,天还没亮,沅宁就跟着方衍年和他哥一起,将小鹿背在背篓里,坐上了去县城的牛车。
虽然多了个背篓,但沅宁一个哥儿,一行又是三个人,车主并没有额外收他们货物占地方的费用,也没有因为人多减免一两文的价格,只收三个人的原价。
天亮时分,牛车赶到了县城门外,三人找了个茶水歇脚,顺带将早饭给吃了。
原本是可以在车上解决的,但牛车上的味道实在有些倒胃口,沅宁吃不下,方衍年和沅令舟也就陪着他一起饿,直到下了车才吃,顺便灌些热水,毕竟县城比镇上远,回去都快晚上了。
吃饱喝足,沅宁也没急着去卖小鹿,而是先去集市逛了一圈,把需要采买的东西都买上。
等集市都快散了,街上也变得干净宽敞起来时,沅宁才让他哥把小鹿给放出来,找了个地方喂了些东西,解决好吃喝拉撒。
总要收拾得干净漂亮些,才能卖个好价钱。
休整好的小鹿重新恢复了精神。
沅家的人多,小家伙天天看着人,也没那么怕生,出了一开始有些怯生生地四处打量,吃饱喝足之后,就摇着尾巴跟在沅宁身后散步去了。
多亏沅宁这段时间习惯出门散步把小鹿带上,竟然意外让小家伙学会了跟着人走。
只需要对小鹿说一声“来”,它就会乖乖跟在人的侧方,如果路窄了,还会走到身后去,等路宽了再跟到旁边,特别聪明。
沅宁让他哥自己找个地方,把带来的东西卖掉。
其实也没带多少能卖的,这段时间沅令舟都在家里帮忙搭房子,没去打猎,也就没有野物卖。
拿出来卖的,都是一些草编、络子、绣片之类,阿娘和大嫂平日里存下来的女红。
这些放在集市里散卖的价格更高些,不过因为量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这个,沅宁就没让他哥早早拿出来,而是用在这时候“挂羊头”。
沅宁的长相本就引人注目,光是走在街上都能引来不少人频频回头,要不是他身边还伴着个书生模样的方衍年,轻易摸不透读书人的底,大部分都不会得罪,谁知道这人今后会不会考中做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