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宠小夫郎(96)
“二十两银子,都够买比你这样大的鹿子四头了,小哥儿你怕不是趁着你哥不在,故意乱叫的价吧。”
沅宁当然是乱叫的,他刚要和人理论,就被方衍年“拦”了下来。
“这位刘老爷,我夫郎不懂事,乱喊的价,我这二舅哥交代了,这头鹿子只需要十二两,就能够牵回去,还保准听话。”
原本因为沅宁漫天要价想甩袖离去的中年男子,忽然间又觉得自己好像能行了。
这就是所谓的拆屋效应,当想要提出一件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前,先提出另一件更加过分的要求,如同想要打开天窗,却提出要将屋顶拆了,等对方的预期降低,再提出开天窗时,对方反而更容易接受。
若是沅宁直接说鹿子要卖十二两,肯定也会有人觉得贵,可是当他提出鹿子要卖二十两,又改口说是十二两,人们突然就觉得,相较于二十两,好像十二两也不是很贵的样子,而不是和普通鹿子的六两做对比。
就连布行东家,听到方衍年说的话,都停下了想要离去的脚步。
“十二两还是有些贵了……”中年男子倒是真心想要这头鹿子的,他们家也算是县城有头有脸的富商了,开了那么多间铺子,又是世代的产业,根基早就扎牢。
可他们家之所以开七八间铺面,而不是弄一个大的店铺,就是因为家里没出读书人,拿不到那么大的规格。
这姓刘的东家,家里就有一个考了好几年都没考上秀才的童生儿子。
童生这个身份,在乡下或许罕见,一个村儿有两三个,都是村里风水好了。可在县城,那就有些不够看,有调侃这儿出门随便丢个石子儿,都能砸中秀才。
做梦都想儿子考上秀才的布行东家,自然是什么法子都试过,现在都想走一走玄学的路子了。
鹿鸣宴是举子中举之后举办的,因为鹿肉贵,一些家里有点小钱的富商也是偶尔才能吃上一回,还不是想吃就能吃上的,得看有没有猎人能猎到。
头些年因为饥荒,村民连树根草皮都吃,鹿子被迫迁去了更深的山林里,好长一段时间,鹿肉都是只有皇亲贵族才能吃得起的食物,也就这些年日子好了,集市上才偶尔会有鹿子卖。
更何况鹿肉还贵,一整头肥猪才卖一两二钱,瘦猪价还低些,而一头鹿就能卖六两银子,除了富商和官宦人家,普通人也吃不起。
就连身为猎户的沅令舟,自己也没吃过鹿肉。
毕竟活着的整鹿卖得价格更高,如果是死的,可能就只能卖四两银子,拆了卖更是很少能卖得完,若是打到了鹿子,基本都是压价,以五两六钱左右的价格卖给那些贩子,至于贩子们怎么卖,就是他们的事了,猎户对于能买得起鹿子的人家可没人脉。
别看贩子们把鹿子倒手只赚个四五百文,但有钱人家采买大方啊,若是遇到主人家心情好的,随手打赏的碎银都比这倒卖一回赚得多,更重要的是能在贵人面前刷刷脸,今后贵人要买什么山珍野味,都能高价卖给对方,那才是他们想要的。
能够弄到鹿子的小贩,在上层人家还是很抢手的,虽然不是每家都舍得买一整头鹿子就是了。
刘氏布行的东家也是这么想的,原本觉得这小鹿若是卖个三四两,看在小东西通人性的份上,买一头回去养着也不麻烦,还能讨个好彩头,等儿子考上举人,鹿子也喂肥了,到时候正好做成鹿鸣宴。
然而二十两的要价,就是十二两,布行东家也觉得肉痛。
那得卖多少匹布才能赚回来!
沅宁看布行东家还是有些许的退缩之意,正打算再浇一桶油,对面珍馐阁的小二就笑盈盈地跑了过来,说是周家的公子有请。
周围的讨论声变得更大了。
周家,在县城可是大家族,周家的老太爷以前是县太爷,生的儿子也争气,不过因为属地回避的原则,去了临近的县当主簿,如今已经升到县丞了。
周家不仅算是他们这个小地方的官宦世家,周家的亲戚也在县里开了不少铺面,比起刘氏布行的东家,那都不是一个档次的。
这周家的公子,倒也不一定指的是这位老太爷的孙子,或许是旁支,但即使是周家的远亲,那也比在场的绝大多数人身份高贵。
“来。”沅宁招呼一声小鹿,小家伙就乖乖走到他身边,跟着众人让开的道路,由店小二引路,跟方衍年一起进了珍馐阁。
珍馐阁可是溪山县最大最出名、楼宇修得最高的酒楼,楼上的雅间席面,一桌都不下一两银子。
小二带着沅宁二人上楼,原本还担心那头幼鹿不会走楼梯,没想到这小家伙蹦蹦跳跳就跟着上来了,还真是有灵气又聪明。
能上不去楼梯么?
那可是野生的梅花鹿,驯化才多长时间,别说楼梯,山林间人去不了的地方,小鹿都能去。
一路上到了三楼,也是珍馐阁最高的楼层,雅间一桌菜要二两打底的地方,小二才因着沅宁二人一鹿进了门。
这里的雅间可不止一间屋子,是一整个套间,除了吃饭的房间,还有休息喝茶的房间,以及可以一览楼下风光的隔间阳台,比沅家的屋子都修得大。
沅宁还是第一次进到这里来,却也没怯场,多一眼的打量都没有,就站在喝茶休息的客间的帘子外面,等着小二进去同传。
很快,套间里就传来了少年少女的嬉笑声,看来今日在这雅间里吃饭的人还真不少。
能吃二两一桌的席,沅宁想,他大概是找到买家了,毕竟就算那布行掌柜,也是有要事相谈的时候,才会请在珍馐阁,且也不是能够上三楼来的。
“听说你这鹿子能听十种口令?”一个约摸十五六岁的少年从里间走出来,也不知道隔着这么远,这些人是怎么听到楼下的对话的。
“公子若是要买,可付了幼鹿的定钱,十种口令,定是能让公子成为第一个观摩的人。”
这浑身家当加起来还没有他们桌上一道菜贵的小哥儿,面对这样大的买家,竟然丝毫不怯场,倒是引起了少年的兴趣。
屋里吃茶的众人闻言也纷纷走了出来,看到那头半人多高的小哥儿,倒是稀罕得紧。
都说男女七岁不同席,这一屋子出来的,倒都是些少年、青年,不见哥儿、小姐的,根本和方衍年看的古代小说里面,男女混坐一桌的模样不同。
至于里间传来的女声,则是一旁抚琴伴乐的琴师、歌妓,雅间门窗敞亮,倒是没有那起子淫..乱的氛围。
一群半大的少年、青年,早就对这鹿子好奇至极,如今能够凑近看一看,上手摸一摸,都显得极为稀罕。
毕竟他们的身份,顶多家里养些狸奴、小狗儿、鸟雀,除此之外,连鸭子都没见过,鸡都是斗鸡的时候才摸一摸,谁见过活着的、温顺的鹿子?就是摸一摸,今后和好友吹谈,都是不错的谈资。
在看到一屋子的人都将小鹿围起来之后,最先出来的那个少年脸上的神情就更加骄傲几分。
沅宁观察了一番,觉得事情能成,于是继续自己的表演。
“这鹿子是自己掉到地笼里,以前受过伤,本来伤口都坏得长虫子了,后面硬是扛过来好了,也没留下明显的疤。”沅宁十分诚恳地将小鹿腿上的疤痕展示了一番,确实比较隐蔽,得拨开周围的毛发才能看到。
“我哥说这鹿子连老天爷都庇佑,是吉兆,就说留下来养一养。”
沅宁继续编故事:“没想到这鹿子竟特别通人性,不仅能听懂一些简单的话,还不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