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爱小少爷的专属Daddy(160)
他们在南方还会会面,未来的四年里,他不是一个人在异乡,他不会孤独,有一个了解他、爱他的人陪伴着他,而这个人刚好也是他所爱的!
迟羿激动地扑到祝君则怀里,仰起脸,一口咬住了他的下巴。
眼眶飞速聚起了眼泪,大颗大颗地从眼角滑下,瘪起的嘴角看着是委屈,眼睛里却洋溢着闪亮的光彩。
“你都不告诉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他又哭又笑地捶祝君则的肩膀,“害我每天都担惊受怕,都怪你!”
祝君则任他出气地打着,眼底满是温柔笑意。
“我不敢和你讲啊,怕我自作多情,不知道迟大少爷在大学里要遇到多少优秀的女孩子,到时候肯定把我忘了。”
“你才把我忘了!”迟羿气呼呼地反驳。
“怎么会。”祝君则托住他后脑,“想你都来不及,每天都在愁去南方后怎么和你碰面,这辈子没进过学堂,人家会不会看出来我没文化,把我乱棍打出去。”
“噗。”迟羿被逗笑了,“谁敢打你?我找人帮你打回去。”
“真的吗?”祝君则低头一点点靠近,快要和迟羿的鼻尖贴在一起,“你真的喜欢我吗。”
眼前压下阴影,迟羿下意识想偏头,可后脑被一只手牢牢扣住,动弹不得。
感受到喷薄在脸颊上的呼吸,温热的气流像一个个浪,卷上他的嘴唇、鼻子、眼睛,痒痒的,催得人心跳愈发快了,打在肋骨上砰砰作响。
他睫毛颤了颤,垂下眸子,支吾道:“真、真的……”
“真的什么?”祝君则问。
“唔,真的……”迟羿舔舔干涩的嘴唇,“喜欢你。”
祝君则弯起眼睛,显然很满意这个答案,哑声说:“我也喜欢你。”把他脑袋往上抬了抬,含住了他的嘴唇。
七月流火,夜风带着丝丝凉意,吹过相拥的一双人时,瞬间被铺天盖地的火热染得滚烫。
迟羿大脑一片空白,迷茫得手都不知道该往哪摆,僵硬地站立着,任祝君则支配他的身体。
嘴巴贴着软绵的触感,祝君则吻他温柔,一点点将他两瓣唇用唾液沾湿,舌头撬开他合得并不紧的牙关,舔/弄他湿润柔软的口腔。
“唔……”迟羿艰难喘着气,闭上眼睛,搂住他脖子,把重量挂了上去,笨拙地学着回应。
祝君则另只手摸上他的腰,顺着脊柱抚向上,四处流连着,毫无章法地来回揉捏,像是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只想用力地把他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迟羿双腿不由控制地发软,体内仿佛有把火烧了起来。
他享受眼前人对他的侵略,身上那只游移的大手给了他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让他知道祝君则是多么地想要他、珍惜他、爱他。
呼吸慢慢重了,祝君则的动作也从一开始的温柔变得有些粗鲁,把他的唇瓣吮吸得水淋淋的。
交换唾液的声音粘腻交缠着,迟羿脸上温度随着心跳一起飙高,腿软得快要站不住。
祝君则干脆把他抱了起来,让他两腿叉开,夹在自己的腰上。
然后把身一转,让他后背贴着衣橱。
唇舌终于有了片刻的喘息,迟羿额上再次沁出了汗水,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软软地靠在祝君则的肩上。
祝君则用牙齿咬他胸前的排扣,一粒一粒解开,风丝丝缕缕灌进胸口,迟羿下意识一抖,两腿夹得更紧了,弱声问:“干嘛啊?”
祝君则捕捉到他的颤抖,喘着气笑道:“喜欢吗。”
“什么……”迟羿装傻。
祝君则在他颈窝亲了亲,“这个,喜欢吗。”
迟羿臊得不敢认,含糊说:“我不知道。”
祝君则咬着他耳垂,嗓音低哑,“喜欢还是不喜欢,不许讲不知道。”
威胁意味浓郁,迟羿忙道:“喜欢,喜欢的。”
混乱中他听到祝君则一声餍足的笑,接着被抱到了床上,祝君则吻他,从鼻尖到嘴唇,再到喉结、锁骨。
迟羿再迟钝,也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羞得拿手背覆住了双眼。
眼前一片黑暗,鼻子就更加灵敏,轻浅的兰花香伴着清凉而来,晕染在空气里,冲淡了靡乱的春光,渗透进每一寸娇嫩的皮肤。
迟羿几乎要叫出声来。
不知到了几时,迟羿早已累得一身虚汗,瘫软在祝君则身上,牙齿没什么力气地咬他的胸口。
祝君则把他紧紧揽在怀中,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他身后新伤,突然问:“你的那所学校,是不是南边最大的一所?”
“嗯……”迟羿眼睛都睁不开,“开学那天你送我去,我们一起看。”
祝君则说:“好。”
过了会儿又道:“要是能和你一起读,才更好。”
这声音轻飘,自语一般,迟羿没有回应,可能是没有听清。
祝君则合上眼,想象着如果他投生在一个富贵人家,能和迟羿在学堂中结识,那他们会是多么平等,多么和谐。
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认识的途径简直是……
祝君则想着想着,把自己逗笑了——简直是荒谬,他怎么会有这么异想天开的想法?
他这种人,和迟少爷上同一所学堂,怎么可能?
等到下辈子说不定可以。
看着怀里不知何时睡过去的迟羿,他最后一点杂念也没了,在人额头上落了个吻。
反正这辈子,也不算完全糟糕。
他知足了。
第107章
过了春分,气候逐渐转暖。
路边桃花开着小苞,河边新柳吐了嫩芽,白茫茫的冬日过去,春天像个提着鲜亮衣裙的小姑娘,翩然而至了。
在这明媚的季节里,人们脱掉厚重的棉袄,步子变得轻盈,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春天的光彩。
只有小江镇上,迟木匠家那个小掌柜不同。
——迟羿这两天不开心。
蔫头耷脑,胃口都变小了,一天就啃一个白面馍,客人上门也爱答不理。
他的神思恍惚大家有目共睹,但没人知道为什么。
这天下午,迟羿照旧坐在店门口的小板凳上,两只手托着腮,痴痴地望向青石板的尽头。
街上路过的婶婶姐姐们逗他,“小迟掌柜!别噘着嘴啦,你爷爷去社里拿补贴,回来给你买花生糖吃!”
迟羿皱了皱眉,嘴噘得更高了,背过身不理她们。
女人们哪里肯放过他,追着调笑道:“成日家往东边儿瞅,是不是瞧上人豆腐坊的小姑娘啦?”
“一定是!听说兰蕊她爹正给她议亲呢,要嫁城里干部的儿子,咱们小迟掌柜心里不痛快!”
“嘿,小迟可不比干部的儿子差!单论这模样就出挑,瞧瞧,比豆腐还白,再喊你爷爷买块手表戴上,就是大城市的千金来了,也挑不出错儿!”
迟羿恼了,“噌”地站起来道:“你们胡说什么,谁要和干部的儿子比了!”
他抄起屁股底下的板凳,举起来轰人,“走开,走开!再说我就叫爷爷不给你们家修桌子了!”
女人们嘻嘻哈哈散了。
迟羿憋了一肚子气坐回门口,眼睛还是牢牢地盯着东边巷尾。
她们有一点没说错,他的确瞧上了个人。
那个人不是城里的大官儿子,也不是镇上的知识分子,连厂里的工人都不是。
他叫祝君则,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来自隔壁的小水村。
日头偏西落了,迟羿再一次开始思念他。
祝君则有着高直挺拔的身材,孔武有力的臂膀,两条腿笔直修长,皮肤是常年劳作晒出来的深麦色,两只手掌宽大而结实——
起码两个男人一起抬的八仙桌,他一下就抓起来扛到了肩上,还稳稳当当走路呢,一点都不吃力!
每个月的初一,祝君则总会准时出现,来拿他上个月定好的东西,再定下下个月要来拿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