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门修炼误穿虫族(320)
送礼是个很讲究的事情, 要正好送到人家心坎上, 那才叫好。
那些花从南部运过来,路上走了好几天,到了北部的时候居然还鲜活着。
北部像一座巨大的天然冰窖,花朵的绽放凝固在它们最美的时刻,被整整齐齐地码在马车里,花瓣上还凝着薄薄的霜。
鲜花运到王城的时候,负责布置婚礼的侍从们看得眼睛都直了。
他们在北部活了这么多年,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这么鲜活的鲜花?一时间都不知道该怎么下手,最后还是狸尔带过来的侍从一起加入,把花分成了几堆,有的扎成花束,有的编成花环,有的散在桌面上当装饰。
还串成了长长的花链,从城墙上垂下来,在白茫茫的雪地里格外漂亮新鲜,北部路过的虫族基本上都会看上几眼。
鲜花在北部注定惹眼。
在这个终年积雪的北部,虽然大部分地方都不生长鲜花,但这种天气却很适合鲜花的保存,可以放好几天不腐败。
北部结婚的习俗和南部不太一样,南部的婚礼是在白天举行的,阳光明媚,花香四溢,白天的鲜花才看得更漂亮。
可北部不是这样,北部的婚礼是在傍晚举行的,是在昏黄的暮色之下,因为他们崇尚篝火,崇尚火焰,篝火在黄昏之中是最漂亮的。
当天傍晚,天边烧着一片橘红色的晚霞,把整片雪原都染成金色。
王城的空地上燃起了几十堆篝火,围成一个大大的圆圈,火光在暮色中跳跃着,把周围的一切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颜色。
篝火周围摆满了酒桌,桌上铺着黑色的桌布,摆着银质的酒壶和酒碗。
酒壶里装的是北部最烈的酒,也是最好的酒。
今天是北王结婚,用的酒自然不能马虎,米修斯提前就开始准备,从北部各地收罗来的陈年烈酒,打开盖子就能闻到醇厚酒香。
酒的品种有很多,都是好酒,至于宾客到底喝到的是什么酒,那就跟开盲盒一样,各凭本事,各凭运气,喝到什么是什么。
很快,宾客们陆陆续续地到了,他们带来各自的贺礼,有的是一整头处理好的驯兽,有的是几箱上好的皮毛,有的是镶嵌着宝石的银器。
米修斯站在入口处一一登记,礼单写得密密麻麻。
弥京的师兄弟们也都来了,多多少少也随了点礼。
暮色越来越深,篝火点的也越来越多了,虫群忽然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投向同一个方向。
厄诺狩斯和弥京来了。
他们穿着同款的礼服,黑色底色,红色的火焰花纹从下摆往上蔓延,像是烈火在燃烧。
火焰纹样是用金线绣的,在火光下一闪一闪的,像真的在跳动。
厄诺狩斯难得穿这么严谨的正装,扣子都扣到最上面一颗。
他今天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露出整张棱角分明的脸,巨大的黑色巨角在火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角尖上的红色比前几天又深了一点,明晃晃地昭示着孕事。
他坦然、骄傲地把那抹红色露出来。
弥京站在厄诺狩斯身边,黑白杂色的短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几缕发丝垂在额前,他笑了笑,看起来居然有点腼腆,大概是第一次结婚,多多少少有点紧张。
他们在篝火前站定,面对着面。
火光照映着他们的眼眸,他们眼中只有彼此,也只能看见彼此。
马上,米修斯和米雷德捧着托盘走过来了。
两个托盘上放的都是一碗酒和一把匕首。
米修斯走到厄诺狩斯面前,米雷德走到弥京面前,同时单膝跪下,将托盘高高举起。
米修斯清了清嗓子,他说的是北部古老的祝词,祝词很长,从初代北王说到现在的北王,从北地的风雪说到北地的火焰,从生命的诞生说到生命的延续。
婚礼是对于新生活的预告和祝福,是需要表达对这片土地最深的敬意。
“北地的风雪啊,请倾听今日,北王厄诺狩斯,与雄虫弥京,在此结为伴侣。”
“他们的血将融在一起,如同北河在春天汇入大海,他们的命运将缠在一起,如同雪原上的风与雪,永生永世不再分离。”
“他们的路将并在一起,从今日起,从此刻起,这片土地上,又一个家,在风雪中扎根——”
“从今往后,同饮一碗酒,同分一块肉,风雪同行,生死同路,天地共鉴,日月同昭。”
等他说完最后一个字,米修斯抬起头,看着厄诺狩斯:“王上,阁下,请。”
只见厄诺狩斯伸手从托盘上拿起那把匕首,他把匕首握紧,心想这是一把好刀,刀刃在火光下闪了一下。
都说宝剑配英雄,英雄爱宝剑,厄诺狩斯也觉得只有这样的匕首才能配得上他的婚礼。
然后厄诺狩斯伸出左手,掌心朝上,匕首的刀刃贴上,手腕一翻,刀刃划过掌心,一道细细的口子绽开,血珠立刻渗出来,在火光下泛着暗红色的光。
北部是野蛮的,也是粗犷的,他们尊重生死,崇尚战斗,崇尚强者为尊,但是他们对伴侣是足够忠诚的。
以血为盟约,何其决绝。
下一秒,厄诺狩斯把匕首放回托盘,把手伸到酒碗上方,握了拳,血从指缝间滴落,落在黑色的酒液里。
歃血为约,苍山为盟,北海为誓。
弥京眼神很柔软地看着厄诺狩斯做完这一切,也伸手拿起托盘上的匕首,做了同样的动作。
“请喝下这碗酒,饮下彼此的鲜血,从此心意永不变,这片土地会见证着一切。”
米修斯和米雷德站起来,把托盘上的酒碗互换位置。
他们同时端起酒碗,同一时间居然自发的相互对视,厄诺狩斯看着弥京,弥京看着厄诺狩斯。
火光在他们眼中跳动着,把他们的影子投在身后的雪地上,交叠在一起。
他们仰起头,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烈酒入喉,在舌尖上烧了一下,然后顺着喉咙一路烧下去,是痛快的感觉,像北地这片土地上所有活着的东西——粗粝,暴烈,却实在充满了野蛮生长的生命力。
下一秒,下面爆发出非常热烈的掌声,有虫敲着酒碗打节拍,周围的民众们终于开始唱歌、喝酒、吃肉。
他们唱的都是民谣,很古老,用的是一种几乎已经失传的北部方言,基本上听不太懂。
“……”
“……”
“……”
可那些旋律粗犷而悠远,像北风穿过针叶林的声音,像雪水融化后从山顶流下来的声音,像千百年来这片土地上的生灵在篝火旁取暖时发出的最原始的、最真诚的声音。
很好听。
虽然弥京听不懂,但他觉得很好听。
他拉着厄诺狩斯的手,低下头,把对方摊开的掌心凑到自己嘴边,伤口还在往外渗血,弥京伸出舌头从伤口的一端舔到另一端。
尝到了血的味道,还有厄诺狩斯的味道,伏特加味从血液深处渗出来。
“我们结婚了。”
弥京说。
他的嘴唇还贴着厄诺狩斯的掌心,说话的时候一动一动的,蹭得那道伤口微微发痒。
雌虫的恢复力非常的惊人,这么一道小伤口,其实不管的话,过一会儿自己就痊愈了。
厄诺狩斯抬眸看着弥京,灰色的眼睛里映有弥京的倒影。
他的嘴角控制不住的弯起来:“当然了,现在你是属于我的了,并且,你只属于我。”
“知道。”弥京笑着说,“你也只属于我。”
马上,米修斯拿着绷带走过来,身后跟着两个侍从,一个端着银盆,一个捧着干净的白布。
银盆里盛着温水,水面上浮着几片草药,散发着淡淡的苦香。
米修斯把绷带亲自用白布蘸了温水,递给厄诺狩斯和弥京,让他们先把手掌上的血迹擦干净,然后互相包扎,这样做完,整个婚礼的正式仪式就结束了。
弥京看着自己被缠好的手掌,笑了笑:“包的手法不错。”
厄诺狩斯哼了一声:“以前在战场上这都是家常便饭,当然手法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