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有喜[种田](93)
杏叶圈着膝盖坐在树下,脑袋上被程仲戴了个杂草混着小野花编的草环。
哥儿养得肤色白润,双眼晶亮,戴好那花环就跟山里小妖精似的。有几分漂亮,格外可爱。
程仲:“早些回去,等会儿太阳晒。”
杏叶还气着,想帮忙可又不敢。抓了块儿干了的小泥巴块儿往程仲身边扔。
“都怪你,你不给我看我就能下来了!”
程仲一边插秧,一边笑。
“就怕你下来。”
“别人都能干活儿,我为什么不能?”
“倔死了。”
“你说什么?”
“我说什么了?”
杏叶哼哼,揪着杂草,看着那黑黢黢的大蚂蚁从身旁路过。
杏叶不是没见过虫,独独怵那软体的。
他看蚂蚁爬到手上,还能将手贴地,让它自个儿下去。
杏叶郁闷,帮不了忙。
远远的听到那远处的田里似乎还有骂声,寻着看去,桑树交错,也瞧不清楚。
但那田好像是于家的田。
听那尖锐的骂声,杏叶揉了揉脸,摸到一块干掉的泥点子。他瞪程仲一眼,压着胸口往后退了退。
等骂声没了再回去吧,他听着不舒服。
第72章 长高了
程家的田不小,仅靠程仲一人得种两天。
程仲不让杏叶下田,杏叶便每天送饭送水来。
正中午,日头有些晒了。
杏叶戴着草帽,拎着吃食往后头走。刚绕过自家院墙,就看于桃从田里回来。
这个时候穿的衣裳愈发单薄,哥儿身量比他高些,腰上腰带一勒,瘦得只有一把骨头。
其实村里人大多如此,没几个胖的。
杏叶停下,想起昨儿文氏骂人那一遭。
又见于桃捂着个肚子,杏叶连忙打开盖子,从里头拿了两个包子出来。
“于桃,给。”
于桃滞住,看着眼前的白面包子。浸着油,散发着喷鼻的香。
于桃吃过,很好吃。
但此时,他看着哥儿含笑的眼,心中不免被刺了下。
他勉强笑着,接了过来。
下意识想说程仲知道了会不会对哥儿不好,可脑中蹦出昨日见过的那一幕,发觉自己跟个蠢货一样。
看哥儿轻松就能给出的白面大包子,才知道他家伙食多好。
于桃说:“谢谢。”
杏叶点头,回以一笑。
“我还要给仲哥送去,先走了啊。”
于桃点头,目送哥儿往下田走。
于桃咬了一大口的包子,里面肉馅儿放得极多,吃着顿时解了馋虫。短短一月,他家都吃了三四次包子了。
于桃知道自己该替杏叶高兴,但心里莫名的不舒服。
他目光开始不自觉落在哥儿身上,静静打量。
杏叶穿的衣裳用的最好的细棉布,色染得好,一看就是新的。上头也没一个补丁。
头上的发带有精美的刺绣,虽是一枝竹叶,但也是他买不了的。
阳光刺目,哥儿后颈好似牛乳般,格外白皙。
于桃回忆着自己初见哥儿的时候,这才惊觉,他到程家之后的巨变。
他对杏叶的印象竟一直停留在初见那个黑瘦黑瘦,胆怯瑟缩的哥儿身上。
于桃低下头,几下吃完一个包子,默默转身回于家。
或许他只是不习惯,等过几天他就能接受现在这个杏叶了。
*
秧苗入水,沾一夜露水,第二日就挺拔了。
再往里撒些豆粕粪肥,秧苗就一天一个样。从稀疏分离,到密密丛丛,清澈的水田里蝌蚪摆尾,青蛙鸣叫。
晒阳光,淋甘露,六月便抽穗,后头一片稻田绿油油如草毯。
此时,瓜果飘香。
暑气升腾,这天儿一日比一日晒人。
杏叶坐在堂屋里,用劈叉的毛笔沾着水,在桌上一笔一画练着程仲教他的字。
院门吱呀——
程仲戴着草帽从外头回来,两条裤腿挽起,露出一双大脚丫子跟肌肉扎实的小腿。
杏叶闻声,只看了眼,又专注捏着那毛笔,写得格外用心。
程仲进去,站在哥儿身旁看了看,笑道:“不是给你买了新的,还用这一只?”
杏叶:“反正能用。”
杏叶反手推他,道:“你远些,挡住光了。”
程仲没好气捏了把哥儿的脸,嫩呼呼的,细腻柔软。分明没用什么劲儿,但却落下红痕。
养了半年,可算养回来了。
杏叶无暇顾及,只鼓了鼓腮帮子表示抗议,手上不停。
程仲见状,只好让哥儿先忙着,自己去屋里收拾收拾。
等到杏叶练完大字出来,程仲已经洗完澡,顺带把衣裳洗了晾上。
汉子站在阳光底下,身子高出晾衣绳半截。
杏叶弯腰,擦过衣角钻他身前。
程仲手搭在晾衣绳上,看着像是将哥儿圈在怀里。
他低头,看着哥儿笑盈盈的眼。
“有事?”
杏叶摇一下站得笔直,手从自个儿脑袋比到他肩膀。
程仲扬眉,也跟着比划了下。
“长高了。”
杏叶学着他一挑眉,小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模样娇憨,诱得程仲闷笑出声。
杏叶:“可以不用吃药膳了吧。”
杏叶觉得自己仿佛被药材浸入味儿了,身上都有药气。
程仲:“这个得大夫说。”
杏叶:“我觉得我好了。”
“那什么时候再上一趟县里看看?”
“不去。”
杏叶矮身钻出程仲怀里,一溜烟跑后院去了。
那医馆去一次用一次银子,杏叶仔细算过,这半年来,他都快用了程仲二十两银子。
换做在村里,都可以起一座砖瓦房了。
“真不去?”程仲追上去问。
“不去!”杏叶蹲在鸡窝前摸鸡蛋,半个身子往里钻。
程仲抱臂依在鸡棚的柱子上道:“后山李子慢慢熟了,我本来打算摘些去县里看看能不能卖,既然杏叶不去,那我就一个人去吧。”
“卖李子?”杏叶抓着刚从母鸡肚子下掏出来的鸡蛋回头。
程仲:“嗯。”
说着,他从怀里掏了两个出来,递给哥儿。
杏叶捧着热乎乎的鸡蛋,站起来,张嘴就叼过。
唇瓣不小心触碰到程仲的手,微微粗糙,刮了他一下。
程仲手一僵,淡声道:“没洗。”
杏叶舔了下唇,一口咬破,酸酸甜甜的。
他将李子抵到腮帮子下,微微鼓着脸,道:“确实可以吃了。今天摘,明早去?”
“嗯。”程仲垂下手,不免捻了下指腹。
哥儿唇软,也不注意。
下午天阴之后,杏叶便跟着程仲去后山。
家里的果林一直是程仲在打理,杏叶鲜少去后山。
路过那抽穗的稻田,风吹得的稻叶沙沙作响,清香弥漫鼻尖。
杏叶深吸一口气,眉眼弯起来。
他脚步轻快,背着比程仲小些的背篓,从他身后跑到他身前。
程仲只静静看着。
哥儿活泼不少,一蹦一跳的跟山林里闲逛的兔子。那开春时剪短的头发本来长长了一截,但又被哥儿要求着剪了。
现在脑袋上没那炸毛般的碎发,发丝虽没有乌黑油亮,但也比他从前枯草似的好上不少。
哥儿衣袂翩跹,兴致勃勃。
程仲放慢步调,不疾不徐,始终保持着三两步的距离,跟在哥儿身后。
黑雾山外围树木不算多,有些属于别人家的私产。
不是私产的,都被村民们砍柴砍得稀疏。
程仲家这一片果林近各家田地,上个坡就是了,李子熟了后,来光顾的人也不少。
打眼一瞧,反正外围的李子树上,那青皮脆李就剩下零星。
剩的大多是挂在枝头顶上,人家摘不到的。
杏叶兴致冲冲来,却在爬坡时就见那好大一个枝丫直接被折断了挂在树上,顿时停下。